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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建〔2015〕103號
關于TCL通力電子(惠州)有限公司核技術
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批復
TCL通力電子(惠州)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廣東核力工程勘察院編制的《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及相關資料收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TCL通力電子(惠州)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州市仲愷高新區37號小區,公司擬使用2臺射線裝置:型號分別為EDX-700HS(50)型X-RAY檢測儀1臺和型號為EDX-LE型X-RAY檢測儀的1臺,最大管電壓均為5kV、最大輸出管電流均為1mA。均屬Ⅲ類射線裝置。
二、根據《登記表》內容和意見,同意該項目建設。
三、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建設及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1、項目應按《登記表》中的建議和要求,做好各項防護措施。
2、項目應嚴格執行《電離輻射防護和輻射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在使用區設置明顯的放射性警示標識和中文說明,建立射線裝置操作管理制度,操作人員須經過上崗培訓,做好射線裝置的年度安全評估報告。
3、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時,應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項目應在2016年3月30日這前完成輻射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項目日常監管由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11月3 日
抄送: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
 惠州市環保局辦公室 2015年11月 3日印發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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