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水環(huán)境影響。項目生產廢水主要包括前處理清洗溢流廢水、水簾柜替換水(用于金屬件吹掃吸收雜質)和中水回用系統(tǒng)反沖洗廢水。項目工業(yè)廢水產生量為2976.71m3/a(約為9.9m3/d),建設單位擬自建一套生產廢水處理及回用設施,處理后約60%(5.94t/d)回用;剩余約40%(3.96t/d)濃水經高效濃縮系統(tǒng)(海淡膜)進一步濃縮處理后約50%(1.98t/d)的上清液可以返回中水系統(tǒng)過渡池重新進行中水處理,剩余的約50%(1.98t/d)的濃水通過MVR蒸發(fā)器進行蒸發(fā)處理,冷凝水(1.94t/d)將回用于冷卻循環(huán)補給水及生產工序中,蒸發(fā)結晶殘渣0.04t/d作為危廢委外處置。項目總回用水量為9.8m3/d(2958m3/a),無生產廢水排放。項目員工100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后進入金山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2、大氣環(huán)境影響。項目營運期大氣污染主要有機加工過程產生的金屬粉塵、噴粉粉塵、焊接煙塵、注塑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噴粉后固化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VOCs)、天然氣燃燒廢氣,其中固化有機廢氣經1套UV光解氧化處理+活性炭吸附塔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注塑有機廢氣經1套活性炭吸附塔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前處理生產線配套的脫水爐天然氣尾氣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固化工序配套的固化爐天然氣尾氣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噴粉房內自帶雙濾芯回收系統(tǒng),負壓內循環(huán)收集,不設排氣筒。根據環(huán)評計算,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huán)境防護距離。
大氣總量控制因子VOCs(含非甲烷總烴)排放量:0.1477t/a(其中有組織:0.07t/a;無組織:0.0777t/a);SO2排放量0.0116t/a;NOx排放量0.055t/a。
3、固廢。項目廢包裝材料、廢邊角料分類收集后交專業(yè)公司回收處理;廢包裝桶應交由供應商回收處置;噴粉回收裝置的粉塵全部回用于生產。
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前處理噴淋槽廢液、中水回用系統(tǒng)產生的壓濾污泥、MVR(機械蒸發(fā)再濃縮)蒸發(fā)結晶殘渣、廢機油和廢潤滑油、廢手套和廢抹布經收集后交給有資質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