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表水環境影響:項目生產廢水主要是水洗槽清洗廢水、各處理槽更換的槽液。其中清洗廢水產生量為8.08t/d,經自建廢水處理站及中水回用處理系統,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中洗滌用水標準和企業生產用水水質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產工藝作清洗工序、中水回用系統反沖洗、廢氣噴淋塔等作補充水。處理槽更換的槽液經沉淀預處理后,與中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濃水一并經MVR蒸發系統進行蒸發處理,蒸發產生的冷凝水返回廢水處理站生化系統重新處理,蒸發殘液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通過上述處理措施后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不對水環境產生影響。項目生活污水(1.6t/d)依托金鉑奇科技園現有的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較嚴值后排入社溪河,對水環境影響不大。金鉑奇科技園污水處理站可接納項目污水。
(2)大氣環境影響:項目噴粉線的粉塵分別經脈沖式過濾除塵柜(設備自帶)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機加工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處理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排放可達到《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噴粉烘干固化線廢氣經“高效水噴淋塔+油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噴漆廢氣經“水簾柜+高效水噴淋塔”預處理、噴漆烘干廢氣經“高效水噴淋塔+油霧凈化器”預處理,然后兩股廢氣再一起經“UV凈化裝置+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通過15m排氣筒排放。VOCs排放可達到《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標準,SO2、NOx、顆粒物排放可達到廣東省地方環境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燃氣鍋爐排放標準;前處理烘干廢氣主要為液化石油氣燃燒廢氣,收集后經風機引至15m高排氣筒排放,SO2、NOx、顆粒物排放可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燃氣鍋爐排放標準。
(3)聲環境影響:項目設備均安裝于室內,并對主要設備進行減震、降噪、隔音等處理。預測表明廠界噪聲能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影響:項目金屬邊角料、廢包裝材料交由專業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收集的噴粉粉塵回用于生產;廢包裝桶交供應商回收利用;漆渣、蒸發殘液、沉渣、廢活性炭、水簾柜廢水、噴淋廢水、污水處理站污泥、廢紫外燈管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在妥善處理固體廢物的情況下,不會對外界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5)土壤、地下水影響分析:項目對生產車間、化學品原料儲存場所、廢水處理站等重點區域的地面進行硬底化、防腐、防滲和防泄漏等處理,污染物基本不會滲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影響不大。
(6)環境風險分析:項目化學原料主要是粉末涂料、脫脂劑、陶化劑、水性油漆、液化石油氣等,其中液化石油氣屬于《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18)附錄B中的風險物質,其Q值小于1,不存在重大危險源。報告提出的防火災、防泄漏等風險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基本得當,能有效防控和應對突發生環境事件的需要,環境風險水平總體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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