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
(1)生產廢水:主要為樹脂合成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設備清洗廢水、純水制備產生的濃水和檢驗室廢氣處理噴淋廢水。改建完成后合成樹脂產生的廢水(58.65t/a)及檢驗室廢氣處理噴淋廢水產生量4t/a妥善收集后交有相應危廢處置單位處理;設備清洗廢水產生量為104.9t/a,分類收集后,作為生產用水回用;純水設備產生的濃水產生量為238.2t/a,作為冷卻補充水和廢氣處理系統補充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改建項目不新增員工人,員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為1200t/a。近期生活污水經廠區內的三級化糞池(50m3)和隔油隔渣池(40 m3)處理后,定期由有運輸資質的單位(深圳市信德過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用槽罐車運至大亞灣石化區綜合污水處理廠處理。遠期待本項目周邊污水管網完善,外排廢水納入惠陽區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1)樹脂車間: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后與工藝過程(含反應、過濾、包裝)產生的有機廢氣一同引至一套“UV光催化+活性炭”處理后經一根15m高排氣筒(1#)排放。
(2)涂料車間:投料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后與工藝過程中(混合攪拌、研磨、分散、過濾、包裝)產生的有機廢氣一同引至一套“UV光催化+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經一根15米高排氣筒(2#)排放。
(3)導熱油爐:本項目配套一臺以輕質柴油為燃料的導熱油爐為樹脂車間反應釜提供熱量,導熱油爐廢氣經堿液噴淋裝置處理后通過25m高排氣筒排放。
經環評預測,評價范圍內無超標點,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3、噪聲
本項目的主要噪聲源是分散機、砂磨機、磨砂機、分散缸、反應釜、鍋爐和備用發電機等設備運行過程中產生的穩態噪聲。噪聲強度為70~85B(A),通過減震、墻體隔音的方式,可有效降低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 類聲環境功能區噪聲排放標準。
4、固體廢物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檢驗室廢氣處理噴淋廢水、廢抹布、樹脂反應生成水、濾渣、廢包裝材料、純水制備系統產生的廢棄樹脂和濾膜、廢活性炭、廢礦物油油桶等。其中廢包裝材料、廢礦物油油桶分類收集后交由供應商回收利用;檢驗室廢氣處理噴淋廢水、廢抹布、反應生成水、濾渣、純水制備系統產生的廢棄樹脂和濾膜、廢活性炭收集后應交由有相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
5、環境風險
項目生產過程中使用到化學品較多,經計算,Q=0.7806<1,風險潛勢為I 。項目存在泄漏、火災、爆炸等環境風險事件,企業建有3個總容積520立方的事故應急池。企業在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建立可靠的環境應急體系,完善相應的環境應急設施,并配備足夠的環境應急物資的情況下,環境風險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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