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環境影響及其保環境護措施
施工期的環境影響主要集中在現有儲罐拆除以及裝置與儲罐建設造成的環境影響,擬采取的措施如下:
(1)廢氣:現有儲罐拆除過程,氮氣置換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密閉管道收集至油氣回收裝置進行回收處理,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罐體切割金屬粉塵大部分在拆除區周邊沉降,經清掃作為一般固體廢物交由回收單位處置,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裝置與儲罐建設過程產生施工揚塵,采用灑水抑塵等措施進行控制,且施工周期較短,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
(2)廢水:現有儲罐拆除過程中高壓水清洗罐壁產生的清洗廢水經廠區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石化區污水廠處理,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廠區污水管網接入石化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
(3)固體廢物:現有儲罐拆除過程中罐底清泥產生的油泥量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棄料按環衛部門要求送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時清運,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4)噪聲:施工期噪聲主要來源于各類施工機械,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和控制施工作業時間等措施來降低施工期噪聲對區域聲環境的影響。
2、營運期環境影響及其保環境護措施
(1)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項目廢氣主要為裝置區排出的燃料氣、儲罐大小呼吸廢氣、裝卸廢氣和無組織廢氣。其中燃料氣排入現有廢酸裂解爐作燃料利用,經處理后廢氣中SO2、NOx和顆粒物排放濃度均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5工藝加熱爐標準,VOCs排放濃度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5有機廢氣排放口標準,丙酮排放濃度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6有機廢氣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內浮頂罐通過加裝氮封措施和將大小呼吸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密閉管道收集,裝卸區有機廢氣經鶴管收集,然后一并進入油氣回收和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排放,油氣回收裝置回收效率為95%,催化燃燒裝置處理效率為97%,經處理后VOCs排放濃度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5有機廢氣排放口標準,丙酮排放濃度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6標準限值;裝置區物料輸送管線、管線法蘭、閥門等及泵的轉動與殼體的接觸處產生的無組織VOCs排放量通過定期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進行LDAR項目檢測和對檢測發現的泄露點采取修復措施。經計算,本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同時根據《石油化工企業衛生防護距離標準》(SH3093-1999)規定裝置區的衛生防護距離為150m,目前在此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無居民集中區、學校、醫院等保護目標,滿足衛生防護要求。
(2)水環境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新增廢水合計3374m3/a,其中裝置區地面沖洗廢水量130 m3/a,冷卻循環系統排污水量2696 m3/a,含異丙醇廢水量(工藝廢水)100m3/a,初期雨水量448 m3/a。項目各類廢水經收集后進入廠區污水收集池排入石化區污水管網,送石化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通過專管深海排放,對周圍水體環境影響不大。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滲技術規范》(GB/T50934-2013)的防滲標準,對裝置區、儲罐區等重點區域的地面均進行防滲處理,防止運行過程污染物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預測結果表明,主要水污染物COD、NH3-N在初始濃度持續滲漏分別為30天、半年、1年、5年和10年的五種長期滲漏情景下,污染物隨地下水遷移速度較慢,污染區基本可控制在廠區范圍內,對區域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4)聲環境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壓縮機、反應器、精餾塔及機泵等,噪聲源強在75-85dB(A)。通過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其次采用消聲、隔聲、減震和個體防護等措施處理,經預測分析,廠界噪聲貢獻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5)固體廢物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加氫反應器產生的廢催化劑25t/4a和廢瓷球2t/4a,均交由危廢資質單位進行處置。項目在落實好各類固體廢物分類收集、暫存防護措施和分類妥善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6)土壤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對土壤的污染主要來自廢水、化學品滲漏及廢酸裂解爐尾氣排放。項目危險廢物儲存區、罐區、生產裝置區、廢水收集池、事故應急池以及污水管線等嚴格按有關規范設計、建設,有效降低廢水、化學品滲漏等對土壤造成的污染影響。項目廢酸裂解爐尾氣無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不會產生重金屬對周邊土壤的累積影響。項目主要土壤環境影響因子為石油烴,經預測分析,石油烴類污染累積疊加量遠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對周邊土壤環境影響不大。
(7)環境風險評價
本項目主要風險源為丙酮加氫裝置、2個800m3內浮頂罐、3個500m3內浮頂罐、1個400m3球罐、廢酸裂解爐及各種輸送管線等,主要風險物質為丙酮、氫氣、2-丙醇、輕組分、重組分、液化氣、燃料氣等,環境風險類型包括化學品泄漏和火災、爆炸等引發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環境影響途徑包括大氣擴散、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經按《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169-2018)》分析,本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Ⅳ,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一級,最大可信事故為儲罐泄漏事故和火災、爆炸等引發的伴生/次生污染物事故。根據預測分析,發生丙酮和異丙醇泄漏事故時,各敏感點處落地濃度低于評價標準,對敏感點的影響可接受;發生火災、爆炸等引發的伴生/次生污染物事故時,各敏感點處CO落地濃度低于評價標準,對敏感點的影響可接受。本項目依托現有1個容積為2400m3地下式事故應急池和1個容積為6356m3地上式事故應急池,并已與石化區容積為4萬m3的公共應急池連通,在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的前提下,項目環境風險可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