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批復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1 | 關于110千伏鎮陳線N49塔至N51塔結合規劃道路遷移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惠市環建〔2020〕17號 | 2020-3-20 |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惠州供電局 | 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在建的陳江環鎮路的南側、新華大道南延段道路的南側。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六十天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地址:惠州市麥岸路2號,郵編:516001 聯系電話:0752-2167973、2167972 傳 真:0752-2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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