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1)項目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加強施工管理,施工區前期地面沖刷雨水經導流、沉淀后回用施工現場。租用周邊居民樓用于施工人員臨時居住,不另外設置施工營地。 (2)營運期水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由于本項目無服務區、收費站、停車區等附屬設施,因此工程營運后,不涉及附屬設施的排放污水對地表水體的影響,主要的影響來自路面徑流。運營期應加強道路的管理,對路面每天清掃、即時清掃,保持路面清潔,及時清除運輸車輛拋灑在路面的污染,減緩路面徑流沖刷污染物的數量,最大限度的降低道路路面徑流污染物SS對附近水體的影響。 2、噪聲:根據噪聲影響預測結果,擬采取建設聲屏障(共計520m)及通風隔聲窗(15戶)的措施,已明確責任主體,并將噪聲防治措施投入納入總投資中。 對于本項目沿線的未建成區,從規劃角度臨路首排建筑不規劃建設噪聲敏感建筑。在采取安裝聲屏障、通風隔聲窗的噪聲防治措施及配合工程綠化后,現狀沿線各敏感點將能夠達到相應的聲環境質量標準。 3、生態影響:施工作業的影響范圍以及損失的浮游生物生物量相對于整個評價水域而言是比較小的;施工結束后,擾動的底泥由于自身的重力以及江水的流動不斷沉降、稀釋,原有生境得以恢復,損失的浮游生物資源可以快速恢復。因此,本項目施工對浮游生物的影響較小。 4、廢氣:采取適當措施以減輕其環境影響,例如對重點施工面、項目區內主要道路采取灑水措施后可降低排放源強約70%,環境影響可得到相當程度的減輕。 5、固體廢物影響分析:施工泥漿循環利用后產生的廢泥漿嚴禁直接傾倒入水體。施工完成后,陸域樁基的泥漿應由泥漿車運往指定的市政公用棄土區排放,本項目不新建棄土場、棄渣場。水域護筒內的泥漿由泥漿船清理運走至市政公用棄渣場。本工程運營期不產生固體廢物。 6、環境風險:本項目自身不屬于風險源,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生產、使用、儲存(包括使用管線輸運)。項目穿越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的陸域及水域,須加強水環境保護,特別是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水環境保護以及環境風險的防范。在項目工程設計、建設和運行中,經采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加強風險管理的條件下,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