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水動力環境影響 根據潮流模型預測結果顯示,方案實施后,由于樁基減小了海域水流過水斷面面積,因此項目所在海域各代表點流速以增大為主,但變化幅度都很小。總體上看,近江牡蠣樁式吊養項目實施后,項目所在海域水動力環境變化幅度很小,不會對周邊海域水動力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2)地形地貌與沖淤環境影響 基于水動力結果計算了工程實施前后項目附近水域年沖淤變化,由計算結果可知,工程實施后,由于樁基減小了海域內水流過水面積,附近水流流速有所增大,因此養殖區內底床以微沖為主,由于工程區內含沙量不大且工程實施后周邊水域水動力環境變化幅度很小,因此,由此產生的底床沖淤幅度變化不大,沖淤變化主要集中養殖區附近,項目的實施產生的影響有限,不會明顯改變周邊海域底床沖淤變化環境。 (3)海水水質環境影響 施工期對水質的影響主要來自海中竹樁插樁、拔樁的施工過程,竹樁插樁、拔樁施工中將使用船舶,因此施工期將產生一定量的船舶含油污水,含油污水嚴禁排放入海,且委托有處理能力單位全部收集上岸處理;施工期生活污水經考洲洋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再排放;竹樁插樁、拔樁時會產生少量懸浮泥沙,對水質環境影響很小,且這種影響隨著竹樁插樁、拔樁結束而逐漸消失。項目養殖種類為近江牡蠣,近江牡蠣在樁式吊養過程中不需要投喂餌料,是通過貝類的濾食功能進行攝食,因此,營運期的水質影響為牡蠣生長期間通過生物沉積作用和呼吸排泄作用對環境產生影響,主要表現為增加了環境中的COD,在通過合理科學控制養殖密度、控制養殖面積等措施,能夠有效減小養殖設施對水體交換能力的影響,保證海域水體交換暢通,從而不會對水質產生負面影響。 (4)海洋沉積物影響 施工期,在竹樁插樁、拔樁時會產生少量懸浮泥沙,由于本項目竹樁插入底泥50~60cm,懸浮泥沙量很小,且懸浮時間較短,會很快沉降下來,沉積物的環境質量基本仍保持現有水平,不會有對海洋沉積物產生明顯影響。運營期,項目為開放式養殖用海,養殖品種為近江牡蠣,養殖過程中不需要進行投餌,通過科學合理地布設樁式吊養布局,科學規劃養殖密度,從而不會對養殖海域沉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因此不會對海洋沉積物產生明顯影響。 (5)海洋生態影響 本項目養殖方式為樁式吊養,在竹樁插樁時會產生少量懸浮泥沙,對海洋環境影響很小。此外,施工期船舶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等委托專業處理單位統一收集處理。因此本項目施工期對海洋生態環境影響很小。項目實施后海水中懸浮物、COD的增加對浮游生物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同時,插樁會占用一定的海底面積,會占用這部分面積的底棲生物的生存環境,導致底棲生物資源損失,以及海域中水質富營養化后,浮游植物大量增殖,細胞數量增加,赤潮就會在氣象、海況等條件適宜的情況下大量繁殖,極易發生赤潮災害,但通過海洋的自凈能力和控制養殖密度,使得上述問題得到科學可控和避免造成對漁業資源的影響。 (6)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施工期的施工船舶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尾氣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引起的道路揚塵,對環境空氣有一定的影響,但一般僅局限于施工區域,通過及時進行道路清掃、及時灑水、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控制車速等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速施工進程,盡量縮短施工時間,降低大氣污染物的影響。運營期的項目漁船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尾氣,屬無組織排放且發生量很小,無集中排放源,由于項目位于開闊海面,通風良好,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因此,本項目建設不會對大氣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7)對噪聲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由漁船產生,項目位于廣闊海域,周圍無聲環境敏感目標,不會對周圍聲環境產生太大影響。 (8)對固體廢物環境的影響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是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常駐養殖看護人員船舶生活垃圾、牡蠣殼。生活垃圾在進行定點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集中處理,牡蠣殼用于村路鋪設、海岸帶修復等及由工廠加工生產墻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二、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對策措施: 1)在施工過程中需加強管理,文明施工,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確保設備長期處于正常狀態,發生故障后應及時予以修復,控制施工進度,合理安排施工計劃。 2)施工環境監理中應加強對施工作業的監督,避免施工單位的不規范操作 3)施工期各種生產、生活污水、施工固廢等確保得到有效處理。 4)通過對地面灑水,可有效抑制揚塵的散發量。施工期間通過及時進行道路清掃、及時灑水、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控制車速等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速施工進程,盡量縮短施工時間,降低大氣污染物的影響。 運營期污染防治對策措施: 1)運營船舶油污水嚴禁排放入海,并委托有處理能力單位全部收集上岸處理,嚴格執行相關管理措施和選用合格的燃油,故本項目運營期船舶含油污水不會影響項目海域水環境; 2)船舶生活污水經船舶配備專門的生活污水儲水柜集中收集后交由考洲洋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COD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1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其他項目達到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B標準后排入考洲洋。 3)運營期船舶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運處理、牡蠣殼綜合利用,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