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不設施工營地,施工人員租賃周圍民房食宿,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民居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項目內無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產生。工程建設過程中臨時工程產生的施工廢水設置沉淀池、隔油池等有效防治措施,加強施工管理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對水環境的影響,且隨著施工期的結束,上述影響也將消失。營運期收費站房廁所污水排放量低、污染性質單一,采用化糞池+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02)綠化用水標準回用,設計措施可行,不會對工程沿線地表水體造成影響。 2、噪聲: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采取相關減振降噪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聲對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項目考慮在白鷺湖營地、白鷺書院、豬仔坑果園看守房的路段安裝聲屏障,預計聲屏障共計長度130m,高4m,面積約520m2。項目采取安裝聲屏障后降噪效果較明顯,白鷺湖營地、白鷺書院、豬仔坑果園看守房預測點達標。加強交通管理,注意路面保養,在敏感路段嚴格限制行車速度,特別是要嚴格控制大型車在夜間的超速行駛行為。在本項目沿線敏感路段的明顯位置設置禁鳴喇叭標志,并加強監管。項目采用瀝青路面結構,相較于水泥路面具有一定的降噪效果;設置車道隔離綠化帶;考慮在沿線敏感路段安裝聲屏障;加強綠化盡量種植常綠、密集、寬厚的林帶,所選用的樹種、株行距等應考慮吸聲降噪的要求,既美化環境,又產生一定的隔聲、降噪效果;合理規劃布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宜在有關規劃文件中明確噪聲敏感建筑物與地面交通設施之間間隔一定的距離,避免其受到地面交通噪聲的顯著干擾;在4類聲環境功能區內宜進行綠化或作為交通服務設施、倉儲物流設施等非噪聲敏感性應用。 4、生態影響:項目為立交互通項目,占地面積較小,總體來說對區域生態系統完整性的影響較小。 5、廢氣:本項目大氣污染主要在施工階段,施工揚塵、燃油廢氣以及瀝青煙危害臨近居民區的景觀和環境衛生,影響沿線局部區域農作物和植被生長,但其影響范圍小、時間短,在采取灑水降塵等一系列的環境保護措施后,工程施工過程中及運行期產生的環境空氣影響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項目建成后,車輛行駛造成的揚塵及排放的汽車尾氣會造成一定的空氣污染。機動車尾氣控制與廣東省乃至全國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政策密切結合起來,并采取相應措施對尾氣污染物排放進行控制,如加強交通管理,規定車速范圍,保持車流暢通,加強綠化措施。經上述措施治理后,本項目營運期機動車尾氣不會對周圍的環境及道路兩側的聲環境保護目標產生明顯不良影響。 6、固體廢物影響分析: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工程棄土、橋梁施工鉆孔泥漿、廢棄建材以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中加強環境管理,泥漿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泥沙沉淀物于泥漿池沉淀池內蒸發,自然脫水固化,曬干后與其他棄土一并調配給近建設項目回填綜合利用,或者運往指定消納場進行處置;對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設垃圾箱集中存放,要盡量利用和回收其中有用部分,剩余廢物要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對環境影響微弱。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來自運輸車輛散落的運載物、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裝載的貨物、乘客丟棄的物品和行人丟棄的垃圾,以及管理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由專門的人員進行打掃和收集后,定點收集并及時清運、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后對環境影響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