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期環境影響如下: (1)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包括生產工藝廢氣(生產廢氣來自廢礦物油車間、含油污泥干化車間和洗桶車間)、罐區廢氣、固體廢物暫存倉庫廢氣、污水處理站廢氣、導熱油爐廢氣等,主要污染物有VOCs、非甲烷總烴、顆粒物、二氧化氯、氮氧化物、氨和硫化氫等。 廢礦物油蒸餾線產生的不凝氣和含油污泥干化車間干化產生的不凝氣經密閉管道進入項目2.5t/h導熱油爐燃燒后,再經“兩級水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排氣筒25m高排氣筒排放。 含油污泥干化車間污泥間產生有機廢氣經微負壓抽風收集,送“活性炭吸附”處理,由2#排氣筒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洗桶車間一層和二層產生的抽殘廢氣、落蓋廢氣、清洗廢氣、破碎廢氣、打磨廢氣、拋丸廢氣、拋光廢氣、人工清洗廢氣等通過密閉間內負壓抽風收集或工位設置集氣罩收集或集氣罩收集等,送“布袋除塵+水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3#排氣筒20m高空排放。洗桶車間二層和三層暫存區產生儲存廢氣,送“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4#排氣筒20m高排氣筒排放。 丙類罐區儲罐設置套管,在呼吸閥上部收集非甲烷總烴、VOCs,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5#排氣筒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固體廢物暫存倉庫廢氣主要污染物為VOCs,經獨立抽風設施收集,經引風機引至“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6#排氣筒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污水處理站廢氣三效蒸發器不凝氣和調節池、高效厭氧反應器、缺氧池、污泥處理等產生的有機廢氣和惡臭,經收集匯至“水噴淋+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7#排氣筒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全廠VOCs有組織排放標準參照執行《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導熱油爐燃燒廢氣中SO2、NOx和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2中的燃氣鍋爐排放標準;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標準的二級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氨氣及硫化氫的排放標準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附錄A中的排放限值;廠界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的無組織排放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根據環評預測結果,上述評價因子在環境保護目標及網格點處的貢獻值,疊加區域污染源及環境現狀背景值的影響后,相應的短期濃度或長期濃度均符合環境質量標準。項目建設完成后全廠的環境防護距離為以生產區(洗桶車間、含油污泥干化車間、廢礦物油車間)、污水處理站、固體廢物存儲倉庫、儲罐區、LNG氣化站的邊界外延100m形成的包絡線范圍內。本項目距離最近的居民點(福地村)332m,本項目的環境防護距離包絡線范圍內無居住區、學校、醫院等。 (2)水環境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廢水包括生產廢水、廢氣處理設施廢水、洗車廢水、實驗室清洗廢水、油罐清洗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冷卻塔排水、生活污水(10.1t/d)和初期雨水等。項目廢水總產生量為20119.08t/a(67.11t/d),經自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小部分排入基地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回用于本項目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大部分在廠區內深度處理后回用于冷卻水系統,無廢水外排。 (3)聲環境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源有各類泵類、風機、空壓機、蒸發濃縮系統、壓濾機以及破碎機等,在采取減震、墻體隔聲、距離衰減等環保措施情況下,正常運行時,廠界1m外處噪聲預測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4)固體廢物影響評價及其環保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產生量分別為15115.82t/a,1.6t/a和24t/a,經分類收集,按相關要求分別處理處置。 (5)地下水影響分析 針對項目可能發生的地下水污染,建設單位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擴散、應急響應全階段進行控制,如按重點污染防滲區、一般污染防治區和簡單防滲區采取有區別的防滲措施,切斷污染物下滲途徑等。 (6)土壤環境影響分析 項目土壤污染主要來自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污染,建設單位通過嚴格落實廢水的收集、輸送以及各類危險物質的貯存工作,做好廠區地面分區防滲措施,加強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維護,運營期對項目周邊的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評價方面 本項目運營期潛在的環境風險主要為易燃液體泄漏揮發及其遇明火引發火災等。據預測可知,上述風險事故情況下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會對周圍的居民存在一定的影響,但影響可控。此外,本項目針對事故廢水設置多級防控體系,建有1000m3事故應急池,且擬建立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體系,與惠州市鴻海精細化工基地的風險防控體系進行有效聯動并配備足夠的輸送能力。在落實各項風險防范及應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項目的環境風險可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