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水動力環境影響 根據預測,工程周邊水域的漲落急流速和流向出現不同程度的變化;工程附近區域流速較小,漲急時刻流速為0.01~0.04m/s,工程后流速變化量為-0.02~0.01m/s;工程后流向出現一定程度變化,流向變化為2~74°。距工程800~2400m的漲急時刻流速為0.05~0.14m/s,工程后流速為0.05~0.14m/s,流速變化量為-0.03~0.00m/s,流速變化最大出現取土區范圍內;該區域工程后流向出現一定程度變化,流向變化為10~92°。 工程周邊水域的漲落急流速和流向出現不同程度的變化;工程附近區域流速較小,落急時刻流速為0.04~0.06m/s,工程后流速變化量為-0.03~0.00m/s;工程后流向出現一定程度變化,流向變化為2~32°。距工程800~2400m落急時刻流速為0.08~0.17m/s,工程后流速為0.06~0.16m/s,流速變化量為-0.04~-0.01m/s,流速變化最大出現取土區范圍內;該區域工程后流向出現一定程度變化,流向變化為1~29°。 可見,工程后灘涂高程出現一定程度變化,工程前端流速稍有簡化,總體潮流變化不大。 (2)沖淤環境影響 在生態修復工程前端區域工程后發生一定程度淤積,上述區域淤積最大速度出現在修復工程前端水域,最大淤積速度為0.04m/a;修復工程灘涂之間區域形成潮汐通道,發生輕微沖刷,最大沖刷速度出現在兩修復工程前端出口區域,大部分區域沖刷速率不超過0.04m/a。 取土區所在區域工程后水深增加,流速稍有減緩,該區域懸沙較工程前容易沉降,工程后出現輕微淤積,最大淤積速度為0.03m/a,大部分區域淤積速度不超過0.02m/a。 (3)海水水質環境影響 懸浮泥沙預測結果表明,懸浮泥沙主要隨漲落潮流向工程所在海域擴散,10mg/L包絡線向西南(大亞灣)擴散最遠距離約1.63km。項目施工導致的超第一、二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面積為3.42km2;超第三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面積為1.902km2。由此可見,項目施工引起的懸浮泥沙對工程所在區域水質產生一定影響,但這種影響是暫時性的,一旦施工完畢,工程所在區域周邊水質環境可在較短時間內恢復。 (4)海洋沉積物影響 泥沙的擴散除了自身的沉降外,主要受到潮流的輸運作用影響。根據沉積物質量監測結果,工程區附近沉積物質量狀況良好,施工產生的沉積物來源于本海域,不會對本海域沉積物的理化性質產生影響。此外,項目施工(取土工程、灘涂墊高工程)對沉積物的影響時間是短暫的,一旦施工完畢,這種影響在較短的時間內也就結束。因此,工程施工過程產生的懸浮物擴散和沉降后,沉積物的環境質量不會產生較大變化,仍將基本保持現有水平。 施工期所產生的污染物均經過處理,不直接在工程區域排放,不會對工程海域的沉積物環境產生影響??傮w來說,項目實施對沉積物環境影響不大。 (5)海洋生態影響 施工過程產生的懸浮泥沙對附近海域的水質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使水體渾濁,也將對浮游生物和游泳生物等產生一定影響。由于施工機械的攪動作用,將破壞取土區范圍內生物的棲息地和生存環境,移動能力較強的部分生物可能逃離工程區,但絕大部分生物將隨著底泥被挖運而受損或消亡,從而導致生物資源損失。施工完成后種植區將形成新的灘涂底土環境,生物可重新形成生態系統。按照《規程》,本工程造成的生態損失總賠償額為811.803萬元。 (6)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挖泥、灘涂墊高工程作業時產生的大氣污染主要來源于施工船舶排放的尾氣,項目施工使用的船機設備較少,燃油廢氣產生量相對較小,且排放點分散,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盡量使用低污染排放的設備,日常注意設備的檢修和維護,保證設備在正常工況條件下運轉,并在機械設備尾氣排放口加裝廢棄過濾器情況下,廢氣污染的影響很小,是可接受的。 項目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會產生運輸揚塵,通過灑水抑塵降低運輸揚塵的產生,由于源強較小,影響不大。 (7)對噪聲環境的影響 項目在施工階段水上施工取土工程、淤泥運輸等施工船舶機械、發動機噪聲晝間達標排放所需的衰減距離為150m,夜間達標距離為450m。本工程絞吸船施工所在區域為淺海區域,距離最近住宅區約800m,對其幾乎沒有影響。 (8)對固體廢物環境的影響 陸域生活垃圾應及時收集,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外運進行處理。船舶垃圾滿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船舶垃圾排放控制要求后排放。施工船舶作業產生的殘油、廢油等危險廢物,統一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將其安全處置。 施工期的固體廢物排放是暫時的,隨著施工的結束而不再增加,通過積極有效的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期固體廢物不會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9)對陸域生態環境的影響 項目施工營地涉及臨時占地,選址位于已平整地塊。對陸域環境影響主要來自臨時占地、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施工臨時占地對區域內土地利用格局不會造成明顯影響,對區域植被類型和植物種類多樣性基本無影響,對陸生動物的影響較小,引起的水土流失影響較小。 2、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對海水水質環境的影響 項目運營期紅樹林維護期間,會有少量懸浮泥沙、固體廢物產生,采取相應措施后,對海水水質環境影響較小。紅樹林長成后基本不會對海洋水質環境產生負面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廢水中的營養物質的含量,緩解近海水體的富營養化效應,減少赤潮的發生。 (2)對海水沉積物環境的影響 項目運營期紅樹林維護期間,會有少量懸浮泥沙、固體廢物產生,采取相應措施后,對海洋沉積物環境影響較小。紅樹林長成后,基本不會對海洋沉積物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紅樹林濕地系統具有獨特而復雜的凈化機理,它能夠利用基質-微生物-植物這個復合生態系統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的三重協調作用,通過過濾、吸附、共沉、離子交換、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來實現對水體的高效凈化,從而可以改善周邊沉積物質量狀態。 (3)對海洋生態和生物資源環境的影響 項目運營期紅樹林維護期間,會有少量懸浮泥沙、固體廢物產生,采取相應措施后,對海洋生態和生物資源環境影響較小。 紅樹林濕地為海洋生物如底棲動物、魚類、水鳥等的理想生活居所,紅樹林生產力高,林內凋落物為海洋濕地內生活的底棲生物、鳥類與魚類等提供了豐富餌料,因而紅樹林中的浮游生物與底棲生物種類相當豐富,林下也為蝦、魚、貝、蟹類主要的棲息、繁衍的理想場所,實現了生物多樣性的保護,間接性地達到了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對的效果。紅樹林蘊藏著豐富的生物資源和物種多樣性,因此項目的建設對海洋生態和生物資源環境具有積極的影響。 二、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水污染防治對策: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和進度,盡可能在退潮時施工,盡量縮短工期,減少樁膜圍堰施工產生的懸浮物對水質的影響;采用先進的施工工藝和設備,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數量、位置、挖泥進度,盡量減少對底泥的攪動范圍和強度;根據實際施工產生的懸浮泥沙量及其擴散范圍,采取防止懸浮沙擴散的措施,如在施工混水區投放設置防污簾等。陸域生活污水通過槽車進入惠東縣平海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避免造成污染。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滿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生活污水排放控制要求后排放。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滿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含油污水排放控制要求后排放。 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清掃施工場地的灑落物,在干燥天氣時輔以灑水抑塵等措施;選用檢查合格的機器,盡量減少施工機器包括車船產生的燃油廢氣。選用符合標準的低含硫燃料,盡量減少廢氣排放量。 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計劃以及施工時間;選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施工機械和車輛,盡量采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工藝。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運輸路線盡量繞開周圍的村莊、學校、醫院等。加強各類施工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保持其良好的運轉,以便從根本上降低噪聲源強。 固體廢棄物防治對策:陸域生活垃圾應及時收集,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外運進行處理。船舶垃圾滿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船舶垃圾排放控制要求后排放。施工船舶作業產生的殘油、廢油等危險廢物,統一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將其安全處置。 生態保護對策措施:盡量縮短施工期,以減輕施工可能帶來的水生生態環境影響。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場地,降低施工強度,同時加強施工期環境監測。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施工人員對海洋珍稀動物保護的意識。合理安排海域施工時間,盡量避開漁業資源繁殖高峰季節。 因項目為生態修復項目,本項目建成后,可對本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生態環境影響進行補償,逐漸提高所在海域的海洋生態環境。項目紅樹林生態效益為1429.8萬元,大于生態損失總賠償額811.803萬元。但建設單位也應配合主管部門采取生態修復措施,改善水域生態環境,實現漁業可持續發展,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維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具體生態修復工作由相關部門統籌安排和實施。 2、運營期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水污染防治對策:項目竣工后需對紅樹林進行撫育,為減少高圍網設立過程中懸浮泥沙的產生,項目采取低潮施工,從源頭控制懸浮泥沙的產生。若維護期間紅樹林發生蟲害,優先采用物理、生物方法進行防治,采用化學防治時,采取措施避免對周邊水體造成污染。項目為減少編織布對所在海域的影響,建設單位將派人清除編織布,采取低潮施工,減輕懸浮泥沙的產生。清除的編織布交由環衛部門處理,不亂丟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