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廢水分為生產裝置區工人沖洗廢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污水、化驗室廢水、過濾器濾芯清洗廢水、切粒機組產生的造粒廢水、THF回收裝置產生的廢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生活污水、生產廢水、初期雨水分別收集排至廠區污水預處理站處理,處理后出水滿足大亞灣石化區綜合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近期通過槽罐車運輸至大亞灣石化區綜合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遠期接入惠州新材料產業園配套污水廠。 2、大氣環境影響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投料粉塵及料倉粉塵、PBAT 生產裝置區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四氫呋喃、非甲烷總烴)、四氫呋喃回收系統尾氣、罐區儲罐大小呼吸廢氣、污水站廢氣、RTO 助燃燃料廢氣及尾氣等。 其中PTA投料系統和AA投料系統單獨設置,自動投料,投料粉塵采用密閉負壓收集,采用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PTA/AA日料倉粉塵采用密閉負壓收集,采用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PBAT 生產裝置區產生的有機廢氣、THF 回收系統尾氣、污水廠廢氣最終通過風機送至RTO爐焚燒后高空排放;儲罐大小呼吸采取氣相平衡系統和氮封措施,在密封措施發生故障時采用淋洗塔處理達標后排放;RTO爐助燃燃料及熱媒爐燃料均采用液化石油氣,配置低氮燃燒裝置,燃燒廢氣高空排放。 根據預測,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3、聲環境影響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風機、物料輸送泵、真空泵機組、造粒及干燥系統、冷卻塔、空壓機、鼓風機、污水提升泵等,聲級強度介于80~95dB(A)。在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減震、隔聲、消聲等綜合防噪措施的基礎上,本項目噪聲排放對環境影響很小,晝間、夜間廠界噪聲均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周邊敏感點的晝間、夜間聲環境質量滿足標準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影響 項目產生的一般工業固廢主要是除塵器收集的PTA/AA粉塵、廢棄耐火材料和報廢的五金配件。PTA/AA粉塵返回對應的投料系統,廢棄耐火材料和報廢的五金件收集后外售給廢品回收站。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包括:廢包裝袋、廢棄布袋、廢導熱油、廢機油、廢潤滑油、含油廢抹布、含油廢手套、廢包裝桶、化驗室廢物和污水站污泥等,均需委托有資質單位外運處置。本項目固體廢物經上述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5、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徑主要為垂直入滲。建設單位按照分區防治的要求做好防滲措施,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和廢水處理設施、生產區域等均按照要求做好防滲措施。可切斷污染物進入土壤以及地下水的途徑。 6、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根據項目風險分析,本項目建設后潛在的風險主要有PBAT生產裝置區和THF回收裝置區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為反應釜、精餾塔泄漏,物料輸送管道發生泄漏;物料泄漏后引發火災產生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等。在最不利和最常見氣象條件下,THF儲罐泄漏和火災、LPG儲罐泄漏和火災的影響范圍內不存在環境敏感目標,各敏感目標處的預測濃度均未超過評價標準。 建設項目事故廢水環境風險防范設立三級應急防控體系(單元-廠區-園區/區域),確保在事故情形下將污染物控制在廠區范圍內,在此前提下,本項目的環境風險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