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頻電場和工頻磁場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類比工程監測結果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頻率為0.05kHz的公眾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電場強度4000V/m、磁感應強度100μT。 (二)噪聲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為 110kV 架空輸電線路,導線對地最小距離為 25m,可滿足 《110kV~750kV 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范(GB50545-2010)》的經過非居 民區、居民區的導線對地最小距離分別為 6m、7m 的要求,且本項目選 擇符合國家標準的較低噪聲的導線,可有效降低架空線路對周邊的聲環 境影響 (三)生態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建設期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開挖和施工臨時占地對土地的 擾動、植被的破壞,以及因土地擾動造成的水土流失影響。 隨著工程建設結束,回填后復綠,在做好施工跡地恢復及可綠化地表綠化的情況下不會對占用的土 地產生不良影響。 (四)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施工期間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廢棄泥漿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分別收集堆放,并委托環衛部門妥善處理,及時清運或定期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安全處置; 擴建間隔施工人 員生活垃圾依托原變電站生活垃圾收集設施處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