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處理產業園區內企業的綜合廢水以及本項目產生的污泥脫水廢水、設備及地板清洗廢水、反沖洗廢水和經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廢水經處理后大部分回用,剩余達標尾水采用加壓輸送至大亞灣石化區,最終依托大亞灣現有排海管道排放口深海排放。 2、廢氣:項目產生的有機廢氣及惡臭氣體收集后通過“堿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排放;通過提高構筑物封閉性,加強運行管理和廠區綠化等措施,減少無組織的排放。 3、噪聲:項目生產設備采用減震、隔聲、消聲等綜合防噪措施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均委托有資質單位外運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交由第三方公司回收利用或無害化處理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拉運處理。 5、環境風險:項目主要風險類型為污水事故排放造成的環境污染,項目制定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可有效降低環境風險影響,環境風險水平總體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