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頻電場和工頻磁場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類比工程監測結果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頻率為0.05kHz的公眾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電場強度4000V/m、磁感應強度100μT。 (二)噪聲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擬建架空線路,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較低噪聲的導線,并優化架線高度。 (三)生態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本項目建設期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開挖和施工臨時占地對土地的擾動、植被的破壞,以及因土地擾動造成的水土流失影響。本項目擬采取以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①在施工前期對塔基開挖回填擾動區域進行表土剝離,施工后期對塔基植被恢復區域進行表土回覆措施。②剝離的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臨時用地一側,并在堆土周邊和泥漿沉淀池兩側設置編織土帶攔擋,防止土石方滾落沖毀和壓壞周邊植被。③對塔基施工中的裸露區域和泥漿沉淀內部進行彩條布覆蓋,避免水蝕和風蝕的發生。④人抬道路、跨越架等區域為臨時占地,使用完畢后,進行全面土地整治,恢復原有土地類型,并進行撒播草籽綠化。⑤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設計的規定占用場地和砍伐林木,通過優化施工平面布置,盡量少砍樹,少占地。料場、臨時施工道路選擇時,對重要的植被類型注意避讓。⑥線路經過林區時,高跨設計,按主要樹種的自然生長高度加7米跨越距離確定導線高度,避免大范圍砍伐林木和“剃山頭”的現象。施工中通過采用張力放緊線,可以減小放線通道的林木砍伐量。⑦施工簡易道路一般是在現有公路基礎上進行加固或修繕,以便機動車運輸施工材料和設備,若現場無現有道路利用,則需對不滿足施工車輛進出要求的部分路段進行局部修繕新開辟施工簡易道路,施工簡易道路修建以路徑最短、林木砍伐最少為原則,待施工結束后,對破壞的植被采取恢復措施。⑧施工通行嚴格控制在人抬帶路的占地范圍內,禁止隨意穿行和破壞占地范圍之外的地表植被,減少施工通行和材料搬運對道路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⑨對于擬占用的林地,建設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有關用地審批手續。對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壞,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門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青苗補償費等,并由相關部門統一安排植被恢復。⑩在跨域生態保護紅線段,塔基施工區域場地布設在盡量遠離生態保護紅線一側。做好施工人員管理,嚴禁施工人員進入生態保護紅線內。?惠州市雨季一般在4~9月,尤其在靠近紅樹林的塔基(NA7、NA8、NA9)應盡量避開雨季開挖施工,最大限度地減少雨季水力侵蝕;如無法完全避開雨季,則對地表開挖、臨時堆土采取臨時擋護和覆蓋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進紅樹林區域。?跨越紅樹林導線架設時,采用動力傘展放導引繩,禁止砍伐施工通道,不得影響紅樹林植被生態,不排放污染物。 隨著工程建設結束,在采取上述恢復措施后施工期對環境的生態影響也將逐漸減弱,區域生態環境也將得到恢復,本項目對當地的生態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四)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施工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開挖時產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余泥、裝修廢棄材料、機械設備等)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可能會暫時地給周圍環境帶來影響。 挖方回填后剩余部分在附近找平,基本實現平衡,不外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分別收集堆放,并委托環衛部門妥善處理,及時清運或定期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安全處置。 輸電線路運行期無固體廢物產生。 綜上,施工固廢對環境產生污染影響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