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地址 | 審批時間 | 審批文號 | 1 | 惠州億緯動力電池有限公司10萬噸/年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液精制項目 | 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ZKD-006-42-01-01、ZKD-006-42-01-02地塊南片區 | 2023年5月6日 | 惠市環建〔2023〕30號 | 2 | 惠州華陽通機電有限公司新建項目 | 惠州市惠陽三和經濟開發區拾圍村矮嶺小組 | 2023年5月10日 | 惠市環建〔2023〕34號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三十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三新北路31號惠州市市民服務中心7號樓,郵編:516001 聯系電話:0752-2167979 (信息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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