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海洋環境影響 施工期:本項目產生懸浮物主要環節為拋錨擠淤,源強約0.028kg/s,為間歇瞬時源。由于單個船錨體積較小,且較分散,影響面較小,隨著船錨的沉降結束,影響也逐漸消失,影響范圍基本位于項目碼頭用海范圍內。陸域和水上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均經過陸域的化糞池預處理后,拉運至惠東縣稔山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船舶產生的含油污水擬經船上收集裝置收集上岸后交有能力處理的單位接收處理,不直接向海域排放,不會對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質產生影響。 本項目施工過程運輸車輛和施工設備等沖洗,會產生一定量的含油廢水。該含油廢水應經隔油、沉淀預處理后回用于陸上灑水抑塵等環節。 運營期:1)本項目是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快艇和機動艇不設置洗手間,船舶在運營過程中不產生生活污水,水上工作人員和游客均依托岸上洗手間解決,其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近期游客和工作人員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和預處理后,拉運稔山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遠期排入市政管網后進入惠東平海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綜上所述,項目運營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采取措施后,均不直接排入項目及附近海域,對周邊海域水質環境基本無影響。2)岸上擬建含油污水收集間,艙底含油污水收集上岸暫存于收集間內,采用鐵桶進行儲存,定期交給有能力處理的單位接收處理,不對外排放,不會對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質產生影響。 (2)大氣環境影響 施工期:項目施工期施工船舶、材料運輸車輛和施工機械均需要使用各類燃油提供動力,會產生機械尾氣,由于本項目使用施工設備少,總的排放量較小,且施工工期短,施工區域擴散條件較好,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也很小。 運營期:項目運營期廢氣污染源主要為快艇、機動艇等,主要污染物為NOx、CO、THC和煙塵等,均為無組織排放,漁船在空曠外界運行,擴散面積大,在時間和空間上均較零散,排放污染物總量小,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本項目加油過程中汽油有少量VOC逸散,為無組織排放量,加油量較小,加油時間短,本項目所在雙月灣內大氣擴散條件較好,因此對大氣造成較小影響。 (3)聲環境影響 施工期:項目施工工地距離最近敏感點沙咀尾村約10m,施工期間若不采取降噪措施,則項目施工對其影響較大。但由于項目施工周期較短,采用噪聲較短的設備施工時間也較短,所以影響相對較小,建議企業做好與周邊居民的溝通協調工作,夜間7:00后和午間(12:00~14:00)禁止施工,減少施工對居民休息的影響。 運營期:本項目建投入使用后,造成污染源主要包括進出船舶噪聲和游客社會生活噪聲。機動艇和快艇運行時的噪聲源強可達80~90分貝,一般停靠港后不開動發動機,所以影響不大。夜間碼頭不營業,夜間不會影響周邊和敏感點的聲環境。游客增加會產生一定的社會生活噪聲,最大等效連續A聲級約為60~70dB(A)。由于項目所在區域較空曠,且大多數噪聲位于室內,經過墻體隔聲后,噪聲對外界影響相對較小。綜上,項目的建設對附近聲環境質量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與陸域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交由環衛部門接收后,最終送城市垃圾處理廠處理,對環境影響很小。 運營期: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船舶保養垃圾等;碼頭工作人員生活垃圾和收集后拉運至陸域的船舶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危險廢物經過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收集間內,并交給有運營資質單位進行拉運處理,不直接排入外環境,因此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5)海洋生態環境影響。 施工期:本項目建設對海洋生物資源造成的直接損失量為74kg,相對而言,本工程對底棲生物資源造成的損失不大。 運營期: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固體廢物等污染物均擬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不排入海域中,因此項目運營期污染物排放基本不會對項目所在及附近海域的生態環境產生影響。但項目水工構筑物建成后會對下方海域形成遮擋,使得海域的光照度明顯下降,可能會對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產生較為明顯的影響,同時相應的也會影響到浮游動物,碼頭平臺下的浮游生物群落將較施工前發生改變,逐漸形成新的穩定群落,水工構筑物外部則基本不會受影響,總體上項目運營期對周邊海域內的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6)防洪影響 經歷2013年和2018年的暴雨,本項目所在的雙月灣海域附近未出現洪澇災害,海堤也未收到損害。本項目浮碼頭建成后吃水深度約為0.2m~0.5m,水流由碼頭下方流過,不會影響灣內泄洪,項目的建設不破壞海堤。且目前灣內已經有67個浮碼頭泊位,經過多年的運行,未見浮碼頭的建設影響灣內的行洪。由此可見,本項目的建設后,泊位數量減少,設置規范,對防洪的影響很小。 (7)環境風險評價 通過模型計算好分析,本項目溢油點距離大亞灣水產資源自然保護區約0.3km。大潮漲初,風速為13.8m/s(為六級風)時,發生溢油風險時,約1h就會到達大亞灣水產資源自然保護區,較快到達保護區的原因是風力較大。其他工況下,大約2.5h會到達保護區。 本項目附近航道主要是中小型漁船航行,項目船舶碰撞等事故造成海上溢油風險概率較低。六級以上風時,項目船舶禁止出海,減少事故的發生概率。若發生溢油,則須在2h的時間內,采用吸油氈等盡快吸附事故溢油,避免對保護區產生影響。同時碼頭經營者應做好船舶人員安全操作教育,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溢油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在此基礎上,本項目船舶溢油事故所產生的環境風險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風險水平內。 二、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水 施工期:項目不設施工營地,陸域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依托陸上的化糞池收集預處理后,拉運至惠東縣稔山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 運營期: ①本工程快艇、機動艇不設置洗手間,近期,游客和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陸域港區的洗手間化糞池收集后,拉運至稔山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遠期,待市政污水管網建成接通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并通過截污工程,最終納入平海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 ②船舶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海域排放未經處理的含油污水。加強施工船舶自身的防污管理,快艇、機動艇產生的船舶艙底含油污水應經收集后,暫存于收集間內,定期交有接收能力的單位接收處理。 2、廢氣 施工期:本項目施工使用的快艇、機動艇主要采用的是汽油,含硫量低。施工機械使用符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的施工機械設備進行施工。 運營期:對到快艇、機動艇進行定期檢修和維護,保證其處于良好的運轉工況,使用優質燃料油,可減少廢氣污染物的排放;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減輕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3、噪聲 施工期: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監督管理,向周圍排放噪聲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嚴格按《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進行控制。 運營期:項目擬采取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限制到港船舶鳴笛、加強管理和檢測、保養各種機械設備以降低噪聲強度等、港區車輛禁止鳴笛、選用低噪聲游艇,禁止進港快艇、機動艇鳴笛,加強交通引導。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項目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施工期: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應定點集中堆放,盡量分類回收利用,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運營期: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快艇、機動艇上設置有垃圾桶,每日定期清運至陸域港區,并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港區范圍內應配置一定數量的垃圾箱,碼頭員工與候船乘客產生的生活垃圾暫存至垃圾箱中,設專人將生產及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項目設置危險廢物暫存間于游客中心北側,設置有含油污水儲存桶,對含油污水、含油廢抹布等收集暫存。含油污水交有能力接收的單位妥善處理。對于項目運行后,船舶保養過程如產生屬于《危險廢物名錄》管理中的固廢處置,則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妥善處理。 綜上所述,本項目各類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5、生態環境 施工期:建設單位須對工程建設造成的海洋生物資源損失采取必要的恢復和補償措施,生態補償方案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運營期:項目營運期將加強員工和游客的管理,禁止向海域拋灑垃圾,應加強游客的生態保護教育,禁止采摘、破壞珊瑚等保護物種。 通過采取上述處理措施后,本項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 6、環境風險 為有效避免風險事故發生和事故發生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項目擬采取如:臺風期間按照防臺要求對船舶進行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船舶靠/離泊計劃;制訂海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防災、減災應急措施;制定相應溢油的事故防范措施、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碼頭后方要配備足夠的頭配備夠一條12m機動艇發生溢油事故的應急圍油欄、吸油氈和輕便儲油罐等應急物資,以及相應的消防器材等相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