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包括污泥干化車間廢水(污泥干化冷凝水、污泥卸料區沖洗水、運輸車輛沖洗水、污泥干化設備清洗水以及配套廢水處理系統排水)、冷卻塔排污水、生活污水等。 現有項目設置兩套污水處理系統,即滲濾液處理系統和生產廢水處理系統,分質處理現有項目產生的污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依托現有項目的滲濾液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工藝為“預處理+UASB 厭氧反應器+MBR 生化處理系統+NF 納濾膜+RO 反滲透膜處理”。 設計處理規模為450立方米/天,實際平均處理量為395立方米/天,本項目增加生活污水1.2立方米/天,則現有項目有余量處理本項目增加的生活污水。 本項目依托現有項目冷卻塔系統,將增加17立方米/天的冷卻塔排污水,仍然依托現有項目生產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其工藝為“機械澄清池+多介質過濾器+陶瓷超濾膜+RO反滲透”,設計處理規模為200立方米/天,現有項目實際日平均處理量為162立方米/天,則有38立方米/天的富余處理量,可以處理本項目增加的冷卻塔排污水。 本項目擬配套設置一套集裝箱式DTRO (碟管式反滲透)處理設備,采用“預處理(pH調節+石英砂過濾+芯式過濾器)+兩級碟管式反滲透”工藝,設計處理規模200立方米/天,處理污泥干化車間產生的生產廢水172立方米/天,經處理后回用于循環冷卻補充水、回噴焚燒爐等。 本項目建成后,廠區內所有廢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于廠區內,不外排,不會對周邊地表水造成影響。 2、廢氣: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焚燒爐燃燒煙氣,污泥運輸、儲存、干化等過程及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氣體。 焚燒煙氣依托現有項目煙氣凈化處理系統,每條焚燒爐生產線配置1套工藝為“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脫酸+干法噴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SGH+低溫SCR脫硝”的煙氣凈化處理系統去除焚燒煙氣中的各類污染物,焚燒煙氣處理達標后通過130米高的煙囪排放。 污泥干化車間臭氣經收集后作為焚燒爐供風,停爐期間臭氣通過1套備用“一級堿液噴淋+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 3、噪聲:項目采取相應隔聲、降噪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貢獻值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現有項目設有飛灰穩定物暫存間和危廢倉庫。其中飛灰穩定物暫存于飛灰穩定物暫存間,定期運至填埋場填埋處置;其余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倉庫(建筑面積約150平方米),廢催化劑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外運處置,其它則入爐焚燒處置;爐渣定期外運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置。 5、環境風險:項目設置了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建設完善的污水處理系統對項目產生的各類廢污水進行處理,經處理后的廢水全部回用作為項目的中水回用,不對外排放,在事故過程中有事故應急池應對突發情況,確保污水不排出廠區;項目不設置廢水排放口。 項目環境風險事故主要包括危險物質泄漏及火災爆炸等。項目擬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包括:建設1251m3應急池(全廠共用)等應急設施,編制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做好風險防控及應急措施、落實安全管理對策,落實生產車間及貯存車間的防漏防滲措施等,對環境風險進行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