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海洋環境影響 施工期懸浮泥沙預測結果表明,懸浮泥沙主要隨漲落潮流向工程所在海域擴散,10mg/L包絡線向西南(大亞灣)擴散最遠距離約1.58km。項目施工導致的超第一、二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面積為2.360km2;超第三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面積為0.919km2。由此可見,項目施工引起的懸浮泥沙對工程所在區域水質產生一定影響,該影響僅存在于施工期,施工結束后影響逐漸消失,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短暫的。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懸浮泥沙擴散和沉降,沉積物環境質量基本不會產生明顯變化,即沉積物質量狀況仍將基本保持現有水平;項目施工會占用一定的底棲生物生存空間,但影響范圍及程度有限本工程造成的生態損失總賠償額154.14萬元。生態補償方案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 工程建設后,使得局部水流條件稍有改變,從而引起海床沖淤變化。變化主要出現在工程周邊水域,預測結果表明,紅樹林種植區所在區域受紅樹林阻水作用影響,工程后流速減緩,出現一定程度淤積,上述大部分區域淤積最大速度不超過0.04m/a;工程后取土區所在區域流速稍有減少,大部分淤積區域淤積速度不超過0.03m/a。項目建設對附近海域的泥沙沖淤環境影響較小。
紅樹林長成后對項目所在海域的水質、沉積物和海洋生態環境基本不會產生負面影響。項目運營期可以改善周邊水質、沉積物質量狀態;可提高濕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對海洋生態和生物資源環境具有一定積極的影響。 (2)大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施工期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主要有施工船舶、機械設備排放的尾氣等。經分析,本項目施工期間施工機械、船舶尾氣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環境影響可接受。營運期不產生大氣污染,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聲污染源為施工船舶產生的噪聲污染。施工機械運行過程中對聲環境的影響多為短期影響,施工期結束,這種影響隨即消失。夜間建議禁止施工,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監督管理,向周圍排放噪聲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嚴格按《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進行控制。營運期項目不產生噪聲污染,對周圍敏感目標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通過集中收集上岸后,交由環衛部門接受處理。船舶維護保養委托專業的公司處理,產生的殘油、廢油量較少由維護保養公司人員收集處理。施工期的固體廢物排放是暫時的,隨著施工的結束而不再增加,通過積極有效的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期固體廢物基本不會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營運期不產生固體廢物。 (5)環境風險評價 本項目為紅樹林修復工程,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生產、使用、儲存(包括使用管線輸運),主要環境風險為海洋環境風險,主要包括自然災害風險、船舶碰撞風險、溢油風險。本項目預測施工期間絞吸船發生溢油事故對附近海域的影響,選取施工船舶燃油泄漏為溢油風險源。根據溢油預測結果,在季風的作用下,會對大亞灣海洋保護區等敏感目標產生影響。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管理,加強防范,杜絕溢油事故的發生。在按照要求做好各項風險的預防和應急措施,施工船舶配備足夠應急防油污材料,嚴格落實報告提出的各項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二、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水 施工船舶不設置廁所,施工人員住宿與辦公租用附近村莊民房,生活污水納入當地生活污水一同處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處理能力的單位接收處理,禁止直接排放海域。 2、廢氣 施工船舶、施工機械的燃氣廢氣,屬自然排放。要加強管理,采用符合標準的低含硫燃料。對入場施工機械進行管理,檢查合格的機器才可進場作業,盡量減少施工機器包括車船產生的燃油廢氣。 3、噪聲 選取低噪聲、低振動的施工船舶、施工機械;加強船舶、機械的維修、保養工作,使其始終保持正常運行,減少運行噪聲;夜間建議禁止施工,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監督管理,向周圍排放噪聲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嚴格按《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進行控制。 4、固體廢物 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分類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船舶維護保養委托專業的公司處理,產生的殘油、廢油量較少由維護保養公司人員收集處理。 5、環境風險 為有效避免風險事故發生和事故發生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項目從溢油泄漏、自然災害、船舶碰撞等方面識別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并對應制定了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由于本項目的溢油環境風險主要可能產生于施工期,而本項目施工工期較短,且擬投入的施工船較少。由于本項目的溢油環境風險主要可能產生于施工期,而本項目施工工期較短,且擬投入的施工船的較少。因此,本項目不單獨配備溢油應急設備,但施工船舶需配備足夠的吸油氈、木屑、棉紗等應急防油污材料。一旦發生溢油事故,將采用區域聯動的應急處理方案,充分利用附近現有的溢油應急力量。項目所在惠州海域的現有溢油應急力量和周邊企業應急力量應急能力遠大于本項目可能產生的最大溢油量。 建設單位在認真、切實落實環境風險評價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的基礎上,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6、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盡可能避開主要經濟魚類產卵期和繁殖期(3月-5月),減少對魚類產卵和仔魚生長的影響。如不能避開保護期,在不影響項目施工進度的前提下,減小施工強度。施工過程中須密切注意施工區及其周邊海域的水質變化,如發現因施工引起水質變化而對周圍海域海洋生物產生不良影響,則應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時可短暫停工。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施工人員對海洋珍稀動物保護的意識。一旦發現珍稀生物,應主動避讓,并停止施工,用驅趕的方法將其驅逐出作業海域,再進行作業。施工期間和工程建成后,應對項目附近的生態環境進行跟蹤監測,掌握生態環境的發展變化趨勢,以便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本項目為生態修復項目,通過紅樹林生境,美麗海灣的建設,保護和恢復多樣化的濕地資源,充分發揮濕地在調節水質方面的作用,有效凈化周圍海水水質,使大亞灣近岸海域海水水質有所改善。紅樹林生態系統實現了物質、養分、能量的交流,為生物提供了合適的棲息地,并為水生動物提供重要的食物。項目的建設對海洋生態和生物資源環境具有一定積極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