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1)海洋環境影響 施工航道疏浚、棧道、觀鳥平臺等構筑物樁基施工產生的懸浮泥沙擴散會影響一定范圍內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和魚卵仔魚等海洋生物,還會對西側惠東縣紅樹林市級自然保護區、棲息鳥類等造成一定的影響,該影響僅存在于施工期,施工結束后影響逐漸消失,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短暫的。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懸浮泥沙擴散和沉降,沉積物環境質量不會產生明顯變化,即沉積物質量狀況仍將基本保持現有水平;項目施工會占用一定的底棲生物生存空間,但影響范圍及程度有限本工程造成的生態損失總賠償額155.56萬元。生態補償方案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 工程后水流流態會發生一定的變化,臨時航道開挖以及紅樹林種植區堆高工程實施后會對周邊水流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項目臨時航道工程實施后航道內處于回淤狀態,年淤積厚度在0.1m以內,紅樹林種植區基本處于沖刷狀態,年沖刷厚度在0.08m以內,項目建設對附近海域的泥沙沖於環境影響較小。 紅樹林長成后對項目所在海域的水質、沉積物和海洋生態環境不會產生負面影響。項目運營期可以改善周邊水質、沉積物質量狀態;可提高濕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對海洋生態和生物資源環境具有積極的影響。 (2)大氣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船舶、各類施工機械及車輛排放的燃油廢氣,其主要污染物為煙塵、SO2、NOx、CO和烴類等,鑒于施工使用的船機設備較少,燃油廢氣產生量相對較小,且排放點分散,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盡量使用低污染排放的設備,日常注意設備的檢修和維護,保證設備在正常工況條件下運轉,并在機械設備尾氣排放口加裝廢氣過濾器情況下,廢氣污染的影響很小,是可接受的;車輛運輸產生的揚塵,由于源強較小,同時施工場地應落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7個百分百,揚塵對周邊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不大。因此,項目施工廢氣不會對周邊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產生影響,正常排放情況下,項目大氣污染物對環境影響較小。 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項目配置的小型科普巡查艇、水域垃圾清理艇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尾氣(NOx、SO2、煙塵),屬無組織排放且發生量很小,無集中排放源,同時項目周邊海域海面,通風良好。總之運營期船舶燃料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3)聲環境影響 項目在施工階段水上施工取土工程、淤泥運輸等施工船舶、機械、發動機噪聲晝間達標排放所需的衰減距離為223m,夜間達標距離為1259m。夜間建議禁止施工,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監督管理,向周圍排放噪聲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嚴格按《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進行控制。 運營期工作船噪聲排放是間歇性的,且夜間不運營無噪聲產生,項目周邊32米范圍內無聲敏感目標,故項目運營期噪聲對敏感目標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施工的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鉆渣等,危險廢物為船舶、機械維護產生的殘油、廢油。運營期一般固體廢物為生活垃圾和海漂垃圾。生活垃圾與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一并交由環衛部門清運;施工船舶作業產生的殘油、廢油等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統一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將其安全處置。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運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理。樁基施工產生的鉆孔泥漿通過施工船舶運至陸域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的鉆渣堆存于施工場地區堆場后期回用于工地土方回填。 運營期廢編織布、生活垃圾和打撈的海漂垃圾一起交由環衛部門清運。運營期維護棧道欄桿、觀鳥臺等刷油漆維護產生的廢漆桶、廢刷子、廢油漆等危險廢物由施工單位帶走,集中委托處理。運營期船舶保養、維護、維修拖至專業的船廠處理,不在項目范圍內保養、檢修。 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合理處置,不會排放至海域,對周邊海域環境影響較小。 (5)陸域生態環境 對陸域環境影響主要來自施工營地占地、水土流失等。施工臨時占地對區域內土地利用格局不會造成明顯影響,對區域植被類型和植物種類多樣性基本無影響,對陸生動物的影響較小,引起的水土流失影響較小。陸域用地范圍內無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古樹名木。 (6)環境風險評價 通過對同類工程進行調查及類比分析,船舶溢油事故為項目海域環境風險最大可信事故。 本項目預測施工船舶于施工期間絞吸船發生溢油事故對附近海域的影響,選取施工船舶燃油泄漏為溢油風險源。海域環境風險預測結果顯示,海上溢油泄漏事故導致溢油濃度高值區主要集中在泄漏點附近,隨著漲落潮流擴散,將主要會對考洲洋現狀吊蠔養殖區、考洲洋紅樹林限制類紅線區、惠東市級紅樹林自然保護區等水域的水質、生態造成環境影響。 在按照要求做好各項風險的預防和應急措施,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和配備相應的物資,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項目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二、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水 項目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與船舶生活污水一并經槽車運輸進入惠東縣鐵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船舶含油污水經收集上岸后應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溢流口懸浮泥沙采用灘涂堆高區泄水口設置三級過濾措施:中粗砂過濾(厚500)+碎石反濾(厚500)+錦綸網過濾(40目/英寸)。 運營期游客、員工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前期經槽罐車運輸進入惠東縣鐵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待后期污水管網建設完成直接納入惠東縣鐵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船舶含油污水經收集上岸后應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2、廢氣 廢氣處理措施:大型設備采用低硫柴油、施工揚塵采用灑水抑塵。運營期船舶為小型船舶,廢氣產生量較少。施工場地落實大氣污染防治7個百分百,即應100%落實:施工圍擋及外架100%全封閉,出入口及車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裝沖洗設施,易起塵作業面100%濕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塵物料100%覆蓋,出入口100%安裝總懸浮顆粒物在線監測設備。 3、噪聲 項目擬采取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限制隔聲、消聲、減振等防治措施、加強管理和檢測、保養各種機械設備以降低噪聲強度等。晝間達標排放所需的衰減距離為223m,夜間達標距離為1259m。夜間建議禁止施工,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監督管理,向周圍排放噪聲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嚴格按《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進行控制。 運營期工作船使用小船舶,并通過距離衰減,綠化隔聲,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與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一并交由環衛部門清運;施工船舶作業產生的殘油、廢油等危險廢物,統一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將其安全處置。項目產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運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理。樁基施工產生的鉆孔泥漿通過施工船舶運至陸域沉淀池沉淀,沉淀后的鉆渣堆存于施工場地區堆場后期回用于工地土方回填。 項目苗木存活后維護期拆掉編織布會產生少量懸浮泥沙,編織布交由環衛部門處理。游客、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通過及時收集,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外運進行處理,清理艇打撈的海洋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分揀。廢編織布收集交由環衛部門處置。運營期維護棧道欄桿、觀鳥臺等刷油漆維護產生的廢漆桶、廢刷子、廢油漆等危險廢物由施工單位帶走,集中委托處理。運營期船舶保養、維護、維修拖至專業的船廠處理,不在項目范圍內保養、檢修。 5、環境風險 為有效避免風險事故發生和事故發生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項目從船舶碰撞、溢油泄漏、自然災害等方面識別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并對應制定了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由于本項目的溢油環境風險主要可能產生于施工期,而本項目施工工期較短,且擬投入的施工船的較少。因科研需要紅樹林巡查、保護、防蟲害配置的船舶為科普巡查艇、水域垃圾清理艇,均為新采購的小型船舶,攜帶燃油量較少,航速小,靈活易操作,發生溢油事故較小。因此,本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不單獨配備溢油應急設備,一旦發生溢油事故,將采用區域聯動的應急處理方案,充分利用附近現有的溢油應急力量。項目所在惠州海域的現有溢油應急力量和周邊企業應急力量應急能力遠大于本項目可能產生的最大溢油量。 建設單位在認真、切實落實環境風險評價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基礎上,本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 6、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運營期游客、員工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前期經槽罐車運輸進入惠東縣鐵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待后期污水管網建設完成直接納入惠東縣鐵涌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廢編織布、生活垃圾和打撈的海漂垃圾一起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若項目運營期間紅樹林發生蟲害,優先采用物理、生物方法進行防治,盡量不采用噴灑殺蟲劑等化學防治,若采用則應采取措施禁止對周邊水體造成污染。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青苔等附著貝類對紅樹林的危害。若維護期間紅樹林發生蟲害,通過采取措施,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項目運營期不會對海洋生態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 項目棧道跨越自然岸線3.1m。本項目為生態修復項目,種植的紅樹林將與附近已種紅樹林共同構建一個穩定紅樹林生態系統,改善考洲洋簡單的生物結構,保護堤岸,美化景觀,提高所在海域紅樹林大氣凈化、水體凈化功和海洋沉積物凈化功能,為所在海域漁業資源等海洋生物提供食物和庇護場所,豐富區域生物多樣性,提高所在海域的海水水質、海洋沉積物和海洋生態環境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