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產生量為5452.8t/a(18.176t/d),包括廢槽液、清洗廢水、冷卻廢水、噴淋廢水、地面沖洗廢水、中水回用系統反沖洗廢水。建設單位擬自建廢水站,將濃度較高的廢槽液和皮膜后清洗廢水進行預處理后,再進入廢水站進行綜合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水洗槽用水,回用水量為4362.3t/a(14.541t/d),剩余的濃水進入低溫蒸發器處理后,冷凝水回用于噴淋用水,濃縮廢液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博羅縣龍溪鎮龍溪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種類主要為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經分別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 3、噪聲:在采用基礎減振、墻體隔聲、消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貢獻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50m范圍內的沿路商鋪聲環境質量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本項目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鐘塑料邊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其余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交由專業公司回收處理。危險廢物統一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員工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環境風險:項目在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項目環境風險是可防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