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項目擬建設1套“預處理一體化設備+MVR蒸發系統+多介質過濾+RO反滲透”污水處理系統,淋溶液經淋溶液導排系統收集至淋溶液調節池后,同車輛沖洗廢水、生活污水一起經自建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掃、城市綠化用水標準后回用于場區道路灑水降塵用水。 2、廢氣: 項目營運期廢氣主要是車輛運輸廢氣、穩定化飛灰卸料過程產生的無組織揚塵、淋溶液調節池及污水處理站產生的無組織惡臭廢氣等。場區車輛運輸道路硬化;嚴格控制車輛車速;配備灑水、清掃設施;在車輛在場區內行駛時進行及時灑水、及時清掃地面垃圾等;在進場道路兩側和場區外設置衛生防護綠化帶,以減少廢氣、揚塵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對調節池等處理設施采用封閉加蓋處理,讓其在較密閉條件下運行,并定時噴灑除臭劑。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廠界顆粒物可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無組織排放監控標準限值;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新擴改建廠界標準值中的二級標準。 3、噪聲:項目移動噪聲源主要為裝載機、箱式密閉車、履帶式汽車吊等填埋作業設備噪聲;固定噪聲源為主要分布于淋溶液收集井、地下水收集井、污水處理站等處的設備、泵類,風機等。通過選用低噪設備,采用基礎減振、距離隔聲、消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貢獻值可滿足噪聲《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項目運營期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廢鹽泥及設備維修產生的廢機油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內,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進入仲愷高新區環境生態園進行焚燒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