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環境影響 改建項目生產廢水包括丁酮干燥塔頂分液罐廢水、循環水系統排水等,合計產生量為142.848m3/d。依托廠區現有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規模為840m3/d,預處理工藝“預處理+厭氧+好氧+活性炭深度處理”,水質符合《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中表1間接排放限值(標準中其他未作規定的執行石化區污水處理廠廢水收水要求)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大亞灣石化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2、大氣環境影響 項目廢氣主要為反應裝置區、罐區、裝卸產生的有機廢氣、污水處理站收集處理廢氣、設備動靜密封點泄漏的有機廢氣等,分別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 3、聲環境影響 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震等措施降低噪聲,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交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專業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地下水 廠區分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簡單防滲區,分區采取相應防滲措施。 6、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項目主要環境風險物質為丁酮等各類化學品原輔材料及產生的危險廢物等,主要風險單元為裝置區及依托的罐區等,主要風險類型為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次生污染和廢水、廢氣事故排放等。項目不新增生產單元用地、不新增罐區,落實火災風險防范措施,事故廢水依托現有事故應急池(容積為6000m3)收集,并已與石化區公共事故應急收集系統連通等風險防范措施,環境風險水平總體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