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本項目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經自建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部分回用于噴淋塔補給用水、冷卻系統用水、地面清洗用水及地面清洗劑調配用水,剩余部分排入聯和排洪渠(緊水河),純水制備的濃水為清凈下水,于項目廢水排放口后端經管道與廢水一同排入聯和排洪渠(緊水河)。 2、廢氣:項目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吹瓶廢氣、注塑成型廢氣、鍋爐燃燒廢氣、廢水站運行廢氣、備用柴油發電機廢氣、廚房油煙廢氣等分別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噴碼廢氣、拆包投料廢氣、食物加工異味經加強通風,可達標無組織排放。 3、噪聲:項目噪聲源主要為各生產設備、風機及水泵等。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布置、采取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本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收集交由專業公司處理;污泥交由有相應處理工藝的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5、環境風險:廠區內實行雨污分流,污水管道和環保處理設施采用防滲漏措施,設置一個有效容積為950m3應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廢水。項目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環境風險事故的影響是可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