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污染源 (1)施工期:施工沖洗廢水、含油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施工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 基坑廢水、管道試壓清洗廢水、泥漿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周邊農田灌溉或施工場地灑水抑塵。涉水施工時控制好懸浮泥沙產生和擴散,防止污染水體。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邊生活區市政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2)運營期:泵站管理人員生活污水經自建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回用綠化,不外排。 2、廢氣污染源 施工期廢氣主要包括燃油廢氣、揚塵和焊接廢氣;運營期無生產廢氣。 施工揚塵采取施工場地圍擋封閉,對砂石等建筑材料遮蓋,棄土及時清運,嚴格按照《惠州市揚塵管理條例》要求進行施工,盡量遠離沿線敏感點等措施可減少揚塵對敏感點影響。 3、 噪聲污染源 施工期:通過嚴格控制作業時間,盡量選用低噪聲或帶隔聲消聲裝置的機泵類設備、調壓器設備以及施工機械設備,加強機械維修保養;合理布置施工場地,高噪聲機械遠離敏感點。 運營期:采取基礎減振、選用低噪聲設備,并設置隔聲墻體、隔聲門、隔聲窗等措施,不會對周邊聲環境造成明顯不利影響。 4、固體廢物影響 各類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盡量回收利用,分類處理處置;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進行統一收集清運。施工過程中沉淀池隔油廢渣、廢機油、廢乳化液等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各類固體廢物均得到有效處理處置,不會對沿線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5、地下水環境 施工期:嚴格控制管溝開挖深度,不會對地下水位及周邊敏感點用水產生影響;施工廢水、油類、泥漿等統一收集委托處理,不會污染地下水水質。 運營期:項目屬于取水工程,管道管徑較小,不會切割地下水流向,輸送物質為原水,不是環境風險物質,即使營運期管線發生破損(由于腐蝕、焊接缺陷、位移變形、外力破損等),也不會造成地下水污染。 6、生態環境 生態環境影響主要為:土地占用、對土壤、植被的破壞等。通過加強施工環境管理,控制作業帶寬度,減少臨時占地和植被破壞,分層開挖、分層堆放、分層回填,做好復綠、復墾等措施,管線兩側只適宜種植淺根性灌木及草本植物進行植被恢復,但總體上對區域植被類型、生物量、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影響程度不大,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以頂管方式穿越廣東湯泉森林公園、羅浮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不得在廣東湯泉森林公園、羅浮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附近設置棄渣場、臨時堆土場和施工工區等大臨工程,同時嚴格控制開挖段施工作業帶寬度,避讓博羅東山省級森林公園等環境敏感區,且落實施工廢水、管道試壓清洗廢水等回用于施工場地、施工便道灑水抑塵,減少對博羅東山省級森林公園的影響。 7、環境風險 風險事故主要為油料運輸過程中若發生交通事故則可能發生油料泄露或灑落等情況,但發生環境風險事故的概率較小,一旦發生風險事故,建設單位有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同時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并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避免因操作失誤而造成事故發生,加強對各類設備的定期檢查、維護和管理,減少事故隱患,加強風險防范,因此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本項目環境風險水平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