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內部產生的污水包括反沖洗廢水、員工生活污水、污泥脫水廢水等,納入本項目處理后排放。 2、廢氣:粗格柵及進水泵房、細格柵及曝氣沉砂池、改良AAO生物池(厭氧、缺氧部分)、儲泥池和污泥脫水車間的惡臭污染源采取密閉或加蓋、負壓抽吸措施,廢氣經收集后通過一套“生物濾池除臭系統”處理后經15米排氣筒(DA001)排放。 3、噪聲:噪聲源主要為設備、各種風機、各種泵等,經采用隔聲、減振、安裝消聲器及選用低噪聲設備等防治措施后,項目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包括廢燈管、廢空瓶、實驗室、在線檢測廢液、廢機油、廢含油抹布及手套,暫存于現有項目危險廢物暫存間內,并交由有危廢資質的單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