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表水 生產廢水包括工藝廢水、廢氣噴淋廢水、急冷塔冷卻廢水、純水制備系統濃水、車間地面沖洗廢水、設備清洗廢水、鍋爐廢水等。其中酸洗廢水、水洗廢水及洗滌廢水直接回用漿化工序;其余工藝廢水(含重金屬)和其他生產廢水以及初期雨水排入自建的生產廢水處理站深度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冷卻塔廢水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龍門縣金山保家水質凈化廠處理。 自建的廢水處理站設計處理能力為550t/d,處理工藝為“分質收集與預處理+生化處理+物化處理+MVR蒸發處理工藝”,廢水處理工藝滿足項目廢水處理的需要,經處理的尾水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業用水水質基本控制項目及限值中的“間接開式循環冷卻水補充水、鍋爐補給水、工藝用水、產品用水”標準限值及表2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對水環境影響可接受。 2、大氣環境 廢氣污染源主要涉及單元為廢電路板拆解綜合利用生產工藝、鐵鋰電池梯次利用生產工藝、退役磷酸鐵鋰電池拆解綜合利用生產工藝、退役三元電池拆解綜合利用生產工藝、電池級碳酸鋰制備生產工藝、鎳鈷錳凈化后液萃取分離生產工藝、鍋爐房、生產廢水處理站。 帶元器件廢電路板脫錫、脫金廢電路板基板綜合利用工序產生的VOCs、顆粒物、錫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硫酸霧及氯化氫采用“二級堿液噴淋+干式過濾器+二級活性吸附”處理。 金皮精煉、定向剝離金、銅萃取等工序產生的酸性廢氣采用“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電解液注液產生的非甲烷總烴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退役磷酸鐵鋰電池破碎熱解分選工序產生的煙氣采用“二室燃燒+急冷塔+活性炭噴射塔+布袋除塵裝置+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硫酸浸出工序產生硫酸霧采用“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 退役三元電池破碎熱解分選工序產生的煙氣采用“二室燃燒+急冷塔+活性炭噴射塔+布袋除塵裝置+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酸還原浸出鎳鈷錳渣工序產生的硫酸霧采用“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酸化焙燒、酸洗工序產生的酸性廢氣采用“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氣流破碎工序產生的顆粒物采用“布袋除塵器”處理。萃取鎳工序產生的酸性廢氣采用“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天然氣燃燒產生的廢氣采用“水噴淋塔”處理。廢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廢氣通過密閉管道收集至生物除臭裝置處理 。 報告預測,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后,各大氣污染物可達標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不大。 3、土壤-地下水 在做好生產車間、電池堆放區、拆解產品堆放區、危險廢物暫存倉、事故池設施等區域的防雨淋、防滲漏措施的情況下,項目生產運營過程中不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當出現電池電解液泄漏或地面防滲層破裂的情況,可及時發現并進行修復處理,對地下水的影響時間短,影響范圍很小且僅限在廠區范圍內。 4、聲環境 營運期的噪聲源為生產設備和風機產生的噪聲。報告預測,在采取有效的消聲、減振和圍墻隔聲措施后,項目各廠界的噪聲排放達到(GB12348-2008)3類標準,對周邊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較小。 5、固體廢物 各固體廢物均有相應的處置方式,認真落實各固廢的處置,項目建設和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對外界環境影響不明顯。環保措施:分類收集、儲存;對于各種危險廢物要有制定容器收集,防止泄漏,嚴禁隨意堆放和擴散;固體廢物臨時堆場按相關技術規范進行建設、使用和維護。 6、環境風險 主要風險單元為生產車間、酸堿罐區、生產廢水處理站、危險廢物暫存間、原料倉庫等,主要風險類型為危險物質泄漏、火災爆炸次生污染等。環境風險單元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滲、防泄漏措施,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建設1000m3的環境應急池,編制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和定期演練,可有效降低環境風險影響,環境風險水平總體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