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 嚴格按照接管原則接收服務范圍內廢水,嚴禁工業企業排放的含重金屬或難以生化降解廢水、有生物毒性廢水、高鹽廢水直接排入本項目處理。采用先進適用的處理工藝技術和裝備,確保污水處理系統穩定運行,并嚴格落實減污降碳措施。 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排入黃果瀝排渠,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其中CODCr、BOD5、NH3-N、TP等主要污染物指標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Ⅳ類標準要求。 2、廢氣 廢氣主要為污水處理站的惡臭氣體(氨氣、硫化氫、臭氣濃度)、廚房油煙、實驗室廢氣等。其中惡臭廢氣經池體密閉加蓋收集后通過生物濾池處理后達標排放,食堂油煙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油煙凈化器處理由專用煙道排放。 3、固體廢物 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處理和綜合利用措施。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對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依法處理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