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 垃圾分離廢水經罐車拉運至惠州市梅湖水質凈化中心處理(運輸距離約11km);其他生產廢水經自建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污水廠接管標準后,與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惠州市梅湖水質凈化中心處理。 2、廢氣 廢氣經密閉負壓車間、管道直連等方式收集再通過兩套“水噴淋+二級生物濾床”處理后高空排放。 3、噪聲 采用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減振,加強廠區綠化,加強管理等降噪措施。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包括洗滌塔濃水、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廢機油桶暫存時將桶蓋密封好;廢機油、含油廢抹布及手套使用專用密閉容器存放,容器需密封良好。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5、地下水和土壤 做好生產區域、危廢暫存間等污染防滲區的防滲和泄漏、滲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在確保各項防滲措施得以落實,加強跟蹤監測、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項目產生的污染物不發生下滲現象。 6、環境風險 本項目涉及的危險物質主要為廢水暫存罐廢水(高濃度有機廢液)、廢機油。采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要求包括:嚴格落實雨污分流和環保處理設施采用防滲漏措施。發生事故時,切換閥門,關閉雨水外排口,打開事故池與收集管道連接處的閥門,將事故廢水引至事故應急池內。項目設置1個容積為100m3的事故應急池,東、西、北側廠界設有實體圍墻,南側設置緩坡。保證事故情況下不向外環境排放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