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 改擴建后全廠生產廢水產生量4974.39m3/d。其中含銀廢水通過在線回用系統處理后回用。其余生產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及回用水系統處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尾水2600m3/d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水標準,總磷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標準,甲醛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限值,其余污染物達到廣東省《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標準和《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31-2020)表1印制電路板行業直接排放標準的較嚴者后,通過專用排水管道排入響水河一級支流竹瀝水。 2、廢氣 改擴建后主要大氣污染物包括: ①粉塵:主要來自開料、主要來自開料、鉆孔、成型等工序,收集經5套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根16米、2根21米和1根28米的排氣筒排放。 ②工藝酸堿廢氣主要為氯化氫、硫酸霧、氮氧化物、甲醛、氨、氰化氫。硫酸霧主要產生于酸洗、微蝕、電鍍銅等生產工序和硫酸儲罐呼吸廢氣;氯化氫產生于活化、酸性蝕刻、電鍍銅、鹽酸儲罐等工序;氮氧化物主要產生于堿性蝕刻退錫、退鍍(剝掛架)、沉鎳金線炸缸工序和退錫水儲罐等工序;甲醛產生于沉銅工序;氨主要產生于堿性蝕刻、黑孔調整工序及堿性蝕刻廢液再生系統及儲罐;氰化氫產生于沉鎳金工序;甲醛產生于沉銅工序。 改擴建項目共設置19套酸堿廢氣處理設施。氨氣收集經5套酸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根15米、2根28米和2根21米排氣筒排放。含氮氧化物的酸性及甲醛廢氣收集經8套“碳酸鈉+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6根21米和2根28米排氣筒排放。含氰化物的酸性廢氣收集經2套“次氯酸鈉+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根25米和1根28米排氣筒排放。其余氯化氫、硫酸霧廢氣收集經4套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根21米和3根28米排氣筒排放。 ③工藝有機廢氣:主要來自阻焊印刷、文字印刷、線路印刷、內層涂布、銀油貫孔、樹脂塞孔、洗網等絲印工序產生的NMHC、TVOC,離子清洗機產生的氟化物(四氟化碳),經3套“堿液噴淋+干濕分離+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組合工藝處理,通過1根21米和2根28米排氣筒排放。 ④含錫廢氣:噴錫和焊錫工序產生的含錫廢氣(錫及其化合物、NMHC、TVOC),收集經2套“水噴淋+濕電除煙設備”組合工藝處理后,通過1根21米和1根30米排氣筒排放。 ⑤燃燒廢氣:導熱油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燃燒廢氣經1根28米高煙囪排放。 ⑥污水處理站廢氣:污水處理站生化池和污泥烘干產生的臭氣收集經1套“堿液噴淋塔+UV光解等離子一體機”處理后,通過1根15米排氣筒排放。銅氨廢水池、油墨廢水和有機廢水池產生的氨氣、堿性氣體和惡臭廢氣收集經1套酸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根15米的排氣筒排放。 ⑦危險廢物暫存區廢氣收集經1套“酸液+堿液噴淋塔”處理后,通過1根15米排氣筒排放。 3、噪聲 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建筑隔聲、綠地隔聲、減振等有效降噪措施的基礎上,噪聲可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由資源回收單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5、地下水和土壤 將廠區劃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按照相關要求和標準,分區采取防腐防滲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環境風險 項目的主要危險物質為涉及風險物質的原輔材料、在線槽液和危險廢物等,危險單元包括生產區、儲罐區、化學品倉、危險廢物暫存倉、污水處理站等,潛在的環境風險包括:危險物質的泄漏、火災等引發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和廢水處理系統、廢氣處理系統發生事故排放等。項目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為:廠區按照分區防滲的要求采取防滲措施,防止物料及廢水泄漏進入地下水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廠區已設置4個總容積為1748.4m3的事故應急池,包括廢水處理站設置的1個257.4m3和1個891m3事故應急池,以及廠區雨水口附近的2個300m3事故應急池,應急池之間連通,另外還有2個250m3的初期雨水池,可確保事故時的消防廢水和降雨不排出廠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