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 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屠宰廢水、洗消廢水等。各類生產廢水和初期雨水進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后部分尾水進一步處理達標后回用,回用率不少于15%;其余尾水和生活污水納入博羅縣楊村鎮金楊片區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主要來源于待宰間、屠宰間、污水處理站、固廢暫存間等區域產生的惡臭。 采取綜合除臭措施,從源頭上減少臭氣的產生和擴散途徑上控制其影響。將待宰區、屠宰區、固廢暫存間等區域產生的惡臭氣體收集后由生物濾塔處理達標后排放,并最大限度減少無組織排放;加強產惡臭區域的管理,應及時清理糞污并盡量采取干清糞方式,最大限度減少惡臭產生。 3、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并立足于綜合利用,確實不能利用的須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妥善的處理處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對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病死豬尸體、不可食用部分、病害肉、檢疫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理處置執行《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相關規定。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