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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惠州瑞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嚴控工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瑞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4年8月28日對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驗收小組聽取了你公司環境管理等情況匯報,審閱核實了有關驗收申報材料,現場檢查了生產車間和污染防治設施,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惠州市仲愷區潼僑鎮茶四隊工業區,總投資約12800萬元人民幣,總占地面積8.2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7692平方米,項目設計處理污泥規模為250800噸/年,年產陶粒12萬立方米,環保燒結磚3000萬塊。現有員工182人。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的廢水、廢氣和噪聲進行了竣工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產線及廢氣處理設施噴淋等,其余廢水排入惠州市第六污水處理廠,廢水全部監測項目達到惠州市第六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
(二)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項目均達到國家《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新擴改建標準;窯爐外排廢氣經處理后各監測項目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標準;氮氧化物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A區標準。
(三)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四)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廢水排放量約為150噸/天;根據惠州市環境保護局會議紀要2014年第62期,同意該項目增加總量指標,該項目二氧化硫為30.553噸/年,氮氧化物為27.38噸/年。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該公司切實重視環保工作,在搞好生產的同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確保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穩定達標排放,避免超標、超量排放污染物。
(二)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確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三)積極貫徹落實節能減排政策,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四)進一步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并備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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