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惠州李長榮橡膠有限公司年產十萬噸溶液丁苯橡膠擴建項目竣工
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李長榮橡膠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年產十萬噸溶液丁苯橡膠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4年5月15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對你公司回用水系統正在調試未正常使用、應急預案未修編等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現你公司已完成整改,并提交了相關證明材料。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惠州李長榮橡膠有限公司年產十萬噸溶液丁苯橡膠擴建項目位于惠州市大亞灣石化區J2地塊,項目投資16000萬元,擴建項目占地面積約為3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20000平方米。項目設計年產十萬噸溶液丁苯橡膠,本擴建項目生產工藝增加異戊二烯的純化系統和相應配套設施,其他與原有生產工藝相同。新增員工22人。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生產廢水部分經處理后回用,回用率達到67.7%;其余經處理后未回用的廢水與員工生活污水進入石化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各監測項目達到石化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笨、甲苯、鄰二甲苯均低于《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二)項目有機廢氣、顆粒物經設施處理后,監測項目結果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苯乙烯達到國家《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二級標準中新改擴項目的標準值要求。高濃度廢氣排入高架火炬進行燃燒處理。
(三)廠界噪聲符合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四)項目危險廢物交由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處理。
(五)項目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已備案,建設了3000立方米的應急池。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生產管理和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并完善儲罐的防護和防泄漏設施,確保裝卸過程中無泄漏和外流。
(二)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完善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三)進一步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健全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預案,成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理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大亞灣區環保局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