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5〕6號
關于惠州榮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整體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榮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分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5年2月3日對你公司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驗收小組聽取了你公司環境管理等情況匯報,審閱核實了有關驗收申報材料,現場檢查了生產車間和污染防治設施,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惠州市仲愷高新區瀝林鎮泮瀝村,總投資1000萬美元,廠區總用地面積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主要從事各類五金塑膠制品生產、熱處理加工和電鍍加工,現總產量約為1200噸/年,員工120人。目前建設3棟廠房,設置電鍍生產線5條,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落實了環保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的廢水、廢氣和噪聲進行了竣工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生產廢水經處理后,總銅、總鎳、氨氮、總氮、總磷化學需氧量日均濃度值均低于國家《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2規定的新建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項目均低于表3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含鉻廢水、含鎳廢水預處理后日均濃度均低于國家《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2新建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項目日均濃度均低于表3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經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二)項目拆除了原燃油、燃生物質鍋爐,更換為電熱水器。車間有機廢氣、酸堿廢氣經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氰化氫、硫酸霧、鹽酸霧、鉻酸霧濃度均低于國家《電鍍污染物排放限值》(GB21900-2008)中表5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濃度低于國家《惡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項目廠界噪聲達到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項目工業廢物分別交由惠州市潔鎏再生資源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惠州博羅縣園洲鎮五金冶煉廠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該公司切實重視環保工作,在搞好生產的同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確保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穩定達標排放,避免超標、超量排放污染物。
(二)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杜絕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及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三)進一步強化車間廢氣收集及處理措施,定期檢修噴淋霧化裝置,確保車間廢氣得到有效處理。
(四)認真開展項目水量平衡分析,研究中水回用方式,提高中水回用率。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分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