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5〕15號
關于惠州市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惠陽區環境保護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5年3月10日對該工程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存在超期試運行的違法行為,以及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設廢水事故應急池等問題,之后你公司進行了整改,驗收小組又于2015年6月9日進行了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位于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黃洞村(中心位置經緯度坐標為:22°57.588'N 114°20.708'E),總投資10億元人民幣,總占地面積約205500m2,其中一期占地68500m2,主要建設內容為1棟生產廠房和配電房,年產6000t鋰電負極材料。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落實了環保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的廢氣和噪聲進行了竣工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循環使用于脫硫系統,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
(二)一期項目不使用含有瀝青的原材料生產,因此不產生瀝青煙及苯(a)并芘等污染物。車間廢氣經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7-2001)第二時段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煅燒爐廢氣煙塵經處理后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要求。
(三)廠界噪聲達到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基本做到了分類收集,分類處理,安全妥善處置各類固體廢物。
(五)項目編制了應急預案,建設了一個600立方米的事故應急池。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生產工藝管理,采取措施開展車間無組織排放粉塵治理。
(二)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確保環保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三)進一步落實環境事故應急措施,定期組織環境事故應急演練。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惠陽區環境保護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