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5〕16號
關于神華國華惠電1、2號機組環保近零排放改造工程(1號機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神華國華惠州熱電分公司:
你公司1、2號機組環保近零排放改造工程(1號機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5年6月9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位于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石化大道中濱海十二路8號,總投資3.1664億元,對1、2號機組進行環保設施綜合改造,將燃煤機組污染物排放水平提升到煙塵<5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實現燃煤機組“近零排放”。目前,1號機組已完成環保設施綜合改造,改造項目包括:(1)低氮燃燒器改造;(2)全負荷脫硝改造;(3)煙塵治理(含濕式除塵器和石膏雨治理);(4)低溫省煤器改造;(5)脫硫系統增容;(6)電除塵器電源改造。
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1號機組通過環保技術改造,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濃度驗收監測值達到環評批復(惠市環建〔2014〕102號)“煙塵<5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的要求。
(二)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項目廢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項目粉煤灰、爐渣、石膏等固體廢物全部銷售處理,綜合利用不暢時運至中轉灰庫臨時貯存;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各項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二)進一步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健全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五、該項目的日常環境監管由大亞灣區環保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