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5〕35號
關于惠州市車之驕汽車用品有限公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車之驕汽車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博羅縣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5年11月26日對你公司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驗收小組聽取了你公司環境管理等情況匯報,審閱核實了有關驗收申報材料,現場檢查了污染防治設施和廠區其他情況。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惠州市車之驕汽車用品有限公司擬選址于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永石大道側科技產業園內,占地面積20337平方米,建筑面積171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主要生產汽車尾翼、行李架、踏板、車窗飾件。項目主要工藝為吹塑、注塑、噴漆、切割、沖壓、組裝等。項目無酸洗、磷化、表面處理、氧化、清洗和電鍍等工序。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水簾柜廢水經三級沉淀后循環使用,定期更換的水簾柜廢水和廢洗槍水統一收集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
(二)項目工藝廢氣經收集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三)項目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四)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交由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五)項目已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項目建有1個300立方米的事故應急池。
(六)項目位于工業區,周圍100米內無醫院、學校、集中居民區等環境敏感建筑。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積極貫徹落實節能減排政策,實施清潔生產,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完善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三)加強原料及產品的管理,須使用環保水性涂料進行生產。進一步加強工藝廢氣的收集處理工作,注塑車間、噴漆車間等盡量密閉,減少原料泄漏及無組織廢氣排放。定期更換廢氣處理設施的活性炭,并將廢舊活性炭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健全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預案,成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理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博羅縣環保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12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