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5〕36號
關于惠州市昌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覆銅板邊角料及殘次品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昌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覆銅板邊角料及殘次品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惠城區環保分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5年12月1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驗收小組聽取了你公司環境管理等情況匯報,審閱核實了有關驗收申報材料,現場檢查了污染防治設施和廠區其他情況。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惠州市昌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覆銅板邊角料及殘次品加工項目位于惠城區汝湖鎮東亞村吳黃小組,總占地面積9369.7平方米,建筑面積2757.55平方米。設計年加工處理覆銅板邊角料及殘次品1.5萬噸,生產粗銅粉3735噸,水泥磚1260塊。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覆銅板及邊角料回收處理生產線采用機械破碎-搖床濕法分離技術,生產廢水經收集后循環回用到粗破碎、細破碎及制磚工序,不外排。項目目前約有員工20人,少量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管網納入江北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項目覆銅板及邊角料回收處理生產線采用濕法破碎,無粉塵產生;制磚生產線采用水泥漿及含水率約45%的廢渣作為原料,同時添加循環廢水,無粉塵產生。項目在粗破碎和細破碎設備之間距離約3米,生產過程中需根據破碎進料的不同來分配進入細破碎設備的量,故目前粗破碎和細破碎之間未使用傳送帶進行連接,而使用叉車斗裝進行運輸。
(三)廠界噪聲符合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四)項目固廢基本落實了妥善的處理處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收運。
(五)項目制定了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并已在市局備案。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積極貫徹落實節能減排政策,實施清潔生產,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從源頭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粗破碎和細破碎設備作業過程中須有專人負責操作,確保無物料濺落。
(三)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并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四)加強對固體廢棄物的管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點應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五)進一步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事故應急池為空置狀態。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惠城區環境保護分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