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6〕7號
關于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隔膜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隔膜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6年4月22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隔膜紙項目位于大亞灣西區響水河比亞迪二期廠區E19、E20號廠房,設計年產隔膜紙2億平方米。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廠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外排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的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處理設施處理全部監測項目的日均濃度均低于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二)項目建有廢水回用設施,生產廢水回用率為60%。
(三)項目外排廢氣全部項目的監測結果均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A區域新建鍋爐的相關標準及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廠區內無員工食堂。
(四)項目位于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惠州二期工業園內,廠界噪聲不具備監測條件,未開展驗收監測。
(五)廢液體石蠟回用于生產線;聚乙烯油膜、聚乙烯干膜、廢活性炭交由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處理;生活垃圾交由惠州市源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處理。
(六)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編制了《惠州比亞迪工業園(二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已在惠州市環保局備案,二期工業園內建設了3986立方米的應急水池及56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隔膜紙項目未編制單獨的應急預案。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你公司切實重視環保工作,在搞好生產的同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確保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穩定達標排放,避免超標、超量排放污染物。
(二)進一步加強環保管理工作,完善環保設施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健全環境管理臺賬,強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三)進一步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健全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預案,成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理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并定期組織演練。
(四)本次驗收的項目為鋰電池材料的隔膜紙項目,你公司后續項目建成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方準投入正式生產。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大亞灣區環保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