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驗〔2017〕19號
關于惠州比亞迪電池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生產基地項目(二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汽車零部件生產基地項目(二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于2017年7月10日對該項目(二期)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聽取了你公司各項環保工作的落實情況,并查看了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惠州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汽車零部件生產基地項目位于惠州大亞灣西區響水河工業園東南(龍海三路南側),總投資6.2億元,占地面積41萬m2,總建筑面積40萬m2。項目年產鋁合金汽車發動機鑄造件120萬件、汽車增壓器和直噴器20萬件、汽車橡膠密封件45萬件、汽車工程塑料12000噸、汽車五金沖壓模具650套、汽車塑膠模具650套,并年產臺式電腦及其附屬設備1800萬件(5條陽極氧化生產線及配套CNC機加工生產線,該產品在廠房建成后由惠州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從事生產)。廠區包括7棟廠房、6棟宿舍、1棟辦公樓、1棟食堂、1樓綜合站房及2座污水處理站。項目員工1500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20小時。
由于市場變化等原因,該項目的汽車發動機鑄造件、汽車增壓器和直噴器、汽車橡膠密封件、汽車工程塑料、汽車五金沖壓模具、汽車塑膠模具子項目已暫停建設。實際建設了年產臺式電腦及其附屬設備1800萬件(5條陽極氧化生產線及配套CNC機加工生產線)子項目。其中項目(一期)包括1#、4#廠房和廢水處理站一期,2條陽極氧化生產線、年產臺式電腦及其附屬設備720萬件/年,已于2015年8月通過了我局環保竣工驗收;本次驗收的項目(二期)共包括2#、3#、5#、6#、7#、8#、9#、10#廠房和廢水處理站二期,包括3條陽極氧化生產線、6個CNC機加工車間、1個五金沖壓模具車間,年產臺式電腦及其附屬設備1080萬件。
該項目(二期)部分生產設備較原環評報文件及環評批復增大,經該公司組織專家依據《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論證,項目(二期)沒有重大變動。
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過程中執行了“三同時”制度,試運行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監測結果表明,各類污染物的濃度和排放量達到了驗收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環評批復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一)項目已建1座設計處理能力5000噸/日的廢水處理站,各類生產廢水已安裝進水流量計。經處理后,中水回用率達60%以上,外排廢水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其中總氮、鐵、鋁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2新建項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生活污水排入惠州大亞灣綠科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進行處理。
(二)項目建設了20套酸霧廢氣處理設施和20套粉塵廢氣處理設施,經處理后硫酸霧、顆粒物的監測濃度值和排放速率均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中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最高允許排放速率。工藝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高度均達到15米高。項目廠界周圍5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等敏感點,符合衛生防護要求。
(三)項目室內噪聲源均經建筑隔聲等措施進行降噪,室外高噪聲源均落實了隔音、消聲、減震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項目危險廢物已委托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惠州市東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處置,并簽訂了處置協議;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處置。
(五)項目已編制了整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并設置了1個容積800m3(位于廢水處理站一期)和1個容積1500m3(位于廢水處理站二期)的事故應急池。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生產管理和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杜絕偷排漏排現象發生。
(二)優化生產廢水收集管線布設,加強生產廢水、工藝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制定嚴格操作規程并執行,確保環保設施長期穩定運行;健全各類環境管理臺賬。
(三)完善污染堆放場地防滲、防漏和防腐措施,完善各類環境標志、標識。
(四)進一步加強廠區風險排查、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健全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組織,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加強事故應急池和應急閥門等的維護,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該項目日常的環境監管由大亞灣區環保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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