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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函〔2016〕539號
關于惠州110千伏雅居輸變電工程竣工
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白鷺湖旅游實業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惠州110千伏雅居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進行了現場檢查,該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和擬作出的驗收決定在惠州市環境保護局公眾網(http://www.gdhzepb.gov.cn)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群眾的投訴和反對意見,現就項目驗收意見復函如下:
一、工程內容及規模:
110千伏雅居輸變電工程包括變電站和線路,變電站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汝湖鎮白鷺湖水庫(原角洞水庫)的東部,現白鷺湖休閑度假區東南部邊緣的山坡上。本期建設2 臺50MVA 主變壓器,戶外常規布置,110kV 進線1 回:110kV 雅居變電站T 接泰美(原旭升)~烏石線路工程:線路起于110kV 泰美(原旭升)~烏石線路T 接點,止于110kV 雅居變電站,全長1.0km,線路按同塔雙回線路單回掛線設計;無功補償電容器組容量4×5010kVar。最終規模3×50MVA,110kV出線2回,無功補償6×5010kVar。
我局于2008年7月9日對《報告表》以《關于惠州110千伏雅居(白鷺湖)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函》(惠市環函〔2008〕580號)文的形式給予了批復,同意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地點、性質、規模和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武漢華凱環境安全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編制的《惠州市110千伏雅居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表明:
(一)本工程采取了工程和綠化等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施工臨時用地已綠化,工程周圍的植被恢復良好,取得了較好的防護及景觀效果,項目建設未對當地生態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變電站廠界的工頻電場、磁感應強度測量值均符合《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及附錄)(HJ/T24-1998)的推薦值(4kV/m和0.1mT)要求。同時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頻率為50Hz時公眾曝露值工頻電場強度4000V/m,磁感應強度100μT 的限值要求。變電站站址廠界噪聲40 dB(A)-42.3 dB(A),夜間為39.3 dB(A)-41.4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晝間55dB(A),夜間45dB(A))
(三)廢變壓器油等危險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委托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處置。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部門處理。站內生活廢水經處理后用于站區綠化,不外排。
(四)按要求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落實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實施。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同意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加強環境污染和事故應急設施日常管理,及時掌握電磁環境及聲環境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進一步做好環境保護公眾宣傳工作。
五、該項目營運期的環境監管由惠城區環保分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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