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環函〔2015〕715號
關于惠州市220KV太福(良井)輸變電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惠州供電局:
你局報來惠州市220KV太福(良井)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局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進行了現場檢查,該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和擬作出的驗收決定在惠州市環境保護局公眾網(http://www.gdhzepb.gov.cn)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群眾的投訴和反對意見。現就項目驗收意見復函如下:
一、工程內容及規模:
220KV太福(良井)輸變電工程包括變電站和線路,變電站位于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線路位于惠州市惠陽區境內。本期建設內容包括:220kV太福變電站一座,2×240MVA,采用常規戶外布置方案; 220kV出線6回,分別至惠州站、東澎站、聯豐站,線路全長17.81km;110kV出線8回,分別至平潭站2回、永湖站2回、太陽城站2回、白花站1回、三棟站1回,線路全長40.4km。(原環評批復110kV出線7回,實際建成8回,多了三棟站1回)。
我局于2008年9月11日對《報告表》以《關于惠州220KV
太福(良井)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惠市環函〔2008〕777號)文的形式給予了批復,同意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地點、性質、規模和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廣東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的《惠州市220KV太福(良井)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表明:
(一)本工程采取了工程和綠化等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工程施工臨時用地已綠化,工程周圍的植被恢復良好,取得了較好的防護及景觀效果,項目建設未對當地生態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二)變電站站址、線路附近環境保護目標的工頻電場、磁感應強度測量值均符合《500kV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及附錄)(HJ/T24-1998)的推薦值(4kV/m和0.1mT)要求。無線電干擾值滿足高壓交流架空送電線無線電干擾限值》(GB15707-1995)的規定限值,即電壓等級為220kV和110kV的無線電干擾限值小于53dB(μV/m)和46dB(μV/m)。變電站南側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晝間55dB(A),夜間45dB(A))。其余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晝間70dB(A),夜間55dB(A))。
(三)廢變壓器油等危險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委托有相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處置。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部門處理。站內生活廢水經處理后用于站區綠化,不外排。
三、項目環保審批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提出的主要環保措施和要求,同意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工程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加強日常管理,及時掌握電磁環境及聲環境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進一步做好環境保護公眾宣傳工作。
五、該項目營運期的環境監管由惠陽區環保局負責。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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