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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環驗〔2018〕1號
關于惠州市拓邦電氣技術有限公司鋰動力電池建設項目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拓邦電氣技術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鋰動力電池建設項目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會同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選址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東江產業園東興片區DX-32-01/02地塊(1號廠房),總投資13127.44萬人民幣,年產鋰離子動力電池1384500萬只、電池容量為3600萬。員工約300人,年工作約300天。
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試產期間符合排污許可等相關制定,試產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廣東中潤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
二、項目配套的水、噪聲及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及竣工驗收監測情況
(一)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未另行建設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通過合理項目廠區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機械設備主要安放于室內等措施,確保廠屆噪聲達到環評批復的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監測結果顯示:廠界噪聲監測結果達到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二)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項目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設置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將危險廢物分類存放。項目產生的NMP回收液、NMP空桶和電解液空桶由原供應商回收;含有機溶劑廢液、石墨廢水、廢電解液和廢包裝袋等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噪聲、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環境保護管理,建立健全環保臺賬,確保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及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二)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三)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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