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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鑫隆環境服務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項目首期工程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原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會同博羅縣環保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選址惠州市博羅縣湖鎮鎮陳村村,總投資15000萬元。項目占地面積72940平方米,建筑面積34710平方米,主要從事營養土(有機肥)、陶粒的生產,年生產營養土(有機肥)19250噸、陶粒20萬立方米,員工300人。
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試產期間符合排污許可等相關制度,試產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廣東新創華科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
二、項目配套的噪聲及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及竣工驗收監測情況
(一)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項目接料輸送機、上料輸送機、破碎機、循環泵等設備采用減震、隔音和消聲處理,確保廠界噪聲達到環評批復的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監測結果顯示:廠界噪聲監測結果達到國家《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二)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項目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設置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首期工程不產生廢活性炭,產生的廢燈管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噪聲、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避免產生二次污染,同時做好危險廢物臺賬工作。
(二)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惠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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