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新型電子化學品二期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新型電子化學品二期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生態環境分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選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石化區B3地塊,占地面積4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36147平方米,二期建設工程主要包括三個項目:有機太陽能電池材料系列產品項目、LED封裝用有機硅膠系列產品項目及半導體化學品系列產品項目。項目計劃年產有機太陽能電池材料項目系列產品550噸/年,LED封裝用有機硅膠項目系列產品500噸/年,半導體化學品項目系列產品25000噸/年,總產量約為26050噸/年。新增員工224人。項目前期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試產期間符合排污許可等相關制定,試產期間環保設施運行正常,你公司委托廣東貝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按驗收監測規范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保驗收監測。
二、項目配套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及竣工驗收監測情況
項目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設置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將危險廢物分類存放。項目產生的實驗室廢液、未反應的原材料、生產廢液、報廢過濾介質、廢渣、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等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二)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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