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大亞灣伊科思新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碳五/碳九分離及綜合利用項目二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 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大亞灣伊科思新材料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項目二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原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生態環境分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選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石化區C4地塊,二期項目為碳五石油樹脂裝置、碳五樹脂造粒生產線及其配套公輔工程(不含苯乙烯抽提裝置及儲罐)。二期總投資30000萬元,年工作日333天,每天3班,每班8小時。 二、項目配套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及竣工驗收監測情況 項目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設置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將危險廢物分類存放。項目產生的廢活性炭和廢液等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二)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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