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大亞灣益民西區定點屠宰場有限公司(生豬定點屠宰場)年屠宰生豬16 萬頭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大亞灣益民西區定點屠宰場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年屠宰生豬16萬頭建設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原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會同大亞灣區生態環境分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選址于大亞灣西區塘尾沿湖村,占地5795m2,主要建筑物包括待宰欄、檢疫房、屠宰(含分割)車間、急宰間、冰庫、辦公宿舍綜合樓、污水處理站、事故應急池等。年屠宰生豬16萬頭,約產鮮肉17600t/a,主要產品白條肉,副產品內臟、豬血、板油等。 二、項目配套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 項目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設置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將危險廢物分類存放。項目產生的不合格生豬、不合格內臟、不合格胴體等危廢已委托畜禽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單位處理。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二)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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