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騰興石場年產60萬m3建筑用花崗巖礦擴建項目固體廢物 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騰興實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年產60萬m3建筑用花崗巖礦擴建項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原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項目選址于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河田,根據市場需求和石場生產需要,建設單位向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變更礦區范圍和開采標高,批復礦區面積為0.5308km2,開采標高為+228m至+20m,生產規模為年產60萬m3。本擴建項目總投資為3559.93萬元,定員80人,年工作日為280天,每日2班,每班8小時。 二、項目配套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 項目產生的表層剝離表土和開采工程中的廢棄土石堆放于排土場,破碎篩分收集粉塵全部外售,機器維修開往專業維修專用點進行保養維護,廢雷管由專業爆破單位當場回收。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二)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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