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惠州市鄰嶺石場有限公司年產25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礦擴建項目固體廢物污染 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惠州市鄰嶺石場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年產25萬m3建筑用花崗巖礦擴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原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規定,我局會同惠陽區生態環境分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惠州市鄰嶺石場有限公司年產25萬m3建筑用花崗巖礦擴建項目位于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黃埔。總占地面積41.39hm2,其中采礦區面積為21.52hm2(其中一期開采面積為9.32hm2,其中1.6hm2與舊礦區重疊;二期開采面積為12.2hm2)。開采標高+194m至+35m,生產規模為25萬m3/a。項目總投資130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51萬元。產品主要為工業與民用建筑碎石,其中碎石規格有5~10mm、10~20mm、20~40mm碎石。本項目擴建不涉及人員的增加,礦山定員30人,年工作280天,每天1班,每班8h。 二、項目配套的固廢污染防治設施落實情況 項目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建設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設置了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將危險廢物分類存放。項目產生的廢機油等危廢已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其批復提出的固廢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我局同意該項目配套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通過驗收。 四、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暫存場所,避免產生二次污染。 (二)按國家和省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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