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
惠市環聽通〔 2019 〕5號
深圳市農牧實業有限公司惠東分公司:
你(單位)于2019年11月14日就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一案提出聽證要求,我局決定于2019年11 月26 日(周二)下午3時在惠州市生態環境局三樓會議室公開舉行聽證會。
本次聽證會由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科副科長唐燕為聽證主持人,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科科員單悅梅為記錄員;調查人員為:陳振興、楊南輝、李敏峰。
如你(單位)認為聽證主持人、聽證員和記錄員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其回避。申請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員回避的,在2019年11 月21日前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
申請延期舉行聽證會的,在2019年11 月 21日前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若無正當理由缺席,視為你(單位)放棄聽證權利,聽證終止。
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可親自參加聽證,也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參加聽證之前,請你(單位)做好如下準備:
1.委托代理人參加聽證的,在聽證會舉行前提交授權委托書,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
2.攜帶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證據材料。
3.通知有關證人出庭作證的,應事先告知我局聯系人。
聯 系 人:單悅梅
電 話:0752-2167963
地 址:惠州市惠城區麥岸路2號
郵政編碼:516001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1月15日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送 達 回 證
|
送達文書名稱及文號
|
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
(惠市環聽通〔2019〕5號)
|
|
當事人名稱或姓名
|
深圳市農牧實業有限公司惠東分公司
|
|
送 達 地 點
|
□生態環境局 □經營場所
|
|
送 達 方 式
|
□直接送達 □郵寄送達 □留置送達
|
|
□收件人簽名
□代收人簽名
(蓋 章)
|
年 月 日
|
|
送 達 人
(簽 名)
|
年 月 日
|
|
送 達 機 關
(蓋 章)
|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
|
備 注
|
由于當事人拒絕簽收,經說明情況,予以留置送達,并已拍照留證。
見 證 人:
留置時間: 年 月 日
|
送達說明:
一、送達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二、送達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三、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四、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上述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